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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惯犯出狱后贩卖毒品 因缺斤少两或减低刑罚

来源:重庆晚报
2011年01月13日01:46
  被判处死缓的张某,出狱后贩卖毒品,当他把所谓的50克海洛因交到买家手中后,交易双方被民警现场捉获。

  经有关方面称重,这批毒品只有48.66克。正是这种“短斤少两”的伎俩,让张某从可能被判15年以上有期徒刑减轻到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昨日,张某在江北区法院受审。

  2010年9月2日下午,江北区五里店“阳光100”小区一居民房间内,一名头发花白的男子掏出一包白色粉末状物品,递给两名男子。“这是你们要的50克海洛因。”说完,他用自己带的小秤称了一下,50克一毫也不差。

  对方立即递给他一叠钞票。突然,从外面冲进几个人,扑上来将他和另外两名男子控制住。“警察!”对方亮明身份。

  前来实施抓捕的是江北区禁毒支队的民警。经查,买毒者分别姓周、朱,卖毒者姓张,54岁,忠县人。

  事后,经过警方称重,张某带去的毒品根本不是50克,而是48.66克,差了1.34克。原来,张某对自带的那把秤做了手脚,短斤少两。

  这1.34克,对张某的量刑至关重要。

  法官介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处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客观上讲,张的这种伎俩“救”了他。

  昨日法官未当庭宣判。

  警方调查发现,张某身上污点不少。1983年,全国“严打”期间,他因屡次在改造中逃跑,逃跑后又多次持刀抢劫,被判处死缓,1999年刑满释放。 记者 陈国栋

  作者:陈国栋
(责任编辑:项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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