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2011年全国两会报道 > 2011年上海两会报道 > 11上海两会消息

建筑市场整治 上海政协委员建议第三方介入付费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1年01月15日16:59

  《两会我议政》明首播关注建筑市场整治,委员建议:

  第三方介入付费 堵住监理漏洞

  晚报记者 冯兰蔺 报道

  “11·15”火灾发生后,如何整治本市建筑市场,引起代表、委员们的思考。明天,本报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合作的 《两会我议政》栏目首播,市人大代表张载养、市政协委员柴俊勇两位现场嘉宾将与主持人、记者共议这一话题。节目中还将对向今年“两会”提交了6份相关提案的市政协委员朱树英进行电话连线采访。

  昨天,记者采访了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他在今年“上海两会”提案中提交6篇连续提案,直言应加强“过程检查”,堵住工程违法分包。他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的“过程检查”,做到能够随时发现违法用工问题,及时通报,限时整改。

  对于建筑市场监理不力,致使倒楼、轨交地面塌陷等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他提议,建第三方平台,堵住监理漏洞。

  建议引入第三方加强监管

  朱树英说,在对住宅小区的开发上,政府部门仅采用备案制审核施工安全是不够的,建议引入第三方加强监管和检查。应当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和保险机构的作用。

  凡在本市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项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进行自检,并将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对自检未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但在其他检查中被发现,要对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要给予警告处分。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类似情况,因此造成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较难区分的以劳务分包为名的工程分包,要确定具体界限标准。发现相关问题,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责令改正、吊销资格证书、记入诚信档案、考核投标资格等方法处理。

  借第三方平台支付监理费

  作为建筑方面的专家,去年的“上海两会”中,他也提交了连续提案,建议在上海率先建立建设项目强制监理及其制度配套,并由政府监管和市场调控并重,尽快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条例》。

  “种种事故,无不在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监理费由委托人支付,监理单位在收取建设单位的监理费的前提下如何才能做到独立实施监管? ”他说,实施强制监理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市场监管作用,一个重要的条件是监理费不能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监理单位,应建立第三方平台。

  不妨由政府发布明确规定支持监理协会设立一个部门,由该部门接受强制监理项目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合同备案后,由协会的这个部门按监理合同约定一次性代为收取建设单位应支付的监理费用,并由该部门具体负责强制监理合同的履约绩效考核,根据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和考核情况发放监理费用。

  加快制定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条例

  在目前本市现有的地方立法中,并无有关建设工程尤其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专门立法,现有地方法规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仅有第五章“工程质量和安全”一个章节共12条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不适应上海的城市发展和建设对地方立法的客观需求。

  朱树英建议,应尽快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条例》。其中,应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的履约担保机制,应设定工程合同担保单位的接保和监管并重,并强化市场监管功能;并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的保险机制,各类参与工程施工的主体,如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管理方、保修方、法律服务方等,都应有相应的保险制度和产品。

  1月16日—20日,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市民与社会”栏目、看看新闻网与本报合作开出《两会我议政》,邀请代表、委员走进设在“两会”新闻中心的直播间,与主持人、记者共议热点话题。每天中午12点10分到13点,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中波990、调频93.4直播(晚上10点10分到11点重播),看看新闻网(www.kankanews.com)同步视频直播,本报“两会”专版将对节目话题作进一步深入采访报道。

(责任编辑:UN011)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