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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反腐路线图:贪腐与反腐各有“新意”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19日08:13
  2010路线图之反腐

  

本报记者杜晓

  2011年伊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自下而上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

  由此,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上指出,要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

  一个星期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强调,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有业内人士指出,国家高层领导人在新年伊始,连续对腐败“宣战”显示出我国对反腐工作的高度重视,更是对2010年的总结与回顾。

  在已经过去的2010年,我国在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纵观2010年反腐路线图,不难发现,腐败与反腐败都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新的动向,其中不乏一些具有分水岭和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在不断的博弈与角力中,2010年反腐路线的走向终于在2011年新年伊始一场“反腐无用”的论战中达到了高潮。

  诸多业内人士均认为,“反腐无用论”的背后,是人们对于反腐制度缺失和长期规划的焦虑,无论是业内专家还是普通民众都将未来反腐的最大希望寄于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

  2010年腐败新特点

  著名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2010年腐败沿袭了自2006年以来的三大特点。

  首先是落马官员的级别高。

  据林喆介绍,在2010年落马官员中省部级官员有11人。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天津市委原常委皮黔生等。

  其次,贪腐金额大。上述腐败案件的涉案金额都在50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千万元以上。如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就达人民币2959.5万余元。

  第三个特点是:群蛀现象依然严重。如,涉嫌股票内幕交易的广东省中山市市长李启红案牵涉十多人,其中五人来自李启红家族,包括李启红夫妇,李的一个弟弟、弟媳和妹妹;江西国土系统掀起反腐风暴,共计有13名县处级以上官员落马。

  除了上述“老特点”外,2010年一些腐败的新特点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种是,针对性很强的腐败新形式,如以“期权兑现”方式呈现。所谓“期权兑现”是指在受贿者被处罚后,行贿者对已不再是官员的该落马贪官给予巨额补偿费,为之补偿受贿遭到的惩罚。

  “这种所谓的"精神补偿费"具有很强的效仿性,它的出现助长了贪官受贿的勇气。”林喆说。

  还有就是“裙带现象”。近年来,我国官场或公务领域的裙带关系、近亲繁殖现象相当严重,从机关、各政府部门,到高校、企事业单位,父子、夫妻、连襟等亲属分居上下级或同级领导岗位的现象比比皆是。

  林喆告诉记者,2010年,近亲繁殖又蔓延到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或考试方面上。

  此外,林喆特别指出,2010年还出现了一些情节特别恶劣的腐败案件亟须引起人们警惕。如上海市房管局陶校兴严重违反廉政准则,与房地产商权钱交换,占有多幢房产的腐败案件。

  国家层面重拳出击

  与腐败新特点相对应,在反腐领域有关部门也是重拳出击。相较于以往,2010年有关反腐败的制度和举措,不仅产量多,而且“质量”过硬。

  2010年7月11日,《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出台,成为了中央进一步完善个人汇报制度的标志。有业内人士指出,出台该规定是有关部门意图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来弥补对官员收入申报规定方面的不足。

  据林喆介绍,上述规定中除了重申已有的相应做法外,还有些新提法,“如在第12条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在第17条规定:领导干部如果不如实申报,最严重者可予以免职”。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一案宣判。这是近年来我国一系列腐败大案要案中,首次对于行贿人课以重刑。林喆点评黄光裕一案时指出,此案的判决充分表明了有关部门严惩行贿人的决心和力度,有效地将今后的反腐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布,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86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提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的标准。

  林喆告诉记者,新版立案追诉标准传递出的反腐信号主要集中在三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将被立案追诉;为亲友非法牟利将被立案追诉。

  此外,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事宜,中央也先后出台了多项措施,相互配套衔接,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同时,响彻中国大地的重庆打黑经验也被融入反腐斗争中。

  “从重庆打黑的实践来看,黑社会势力与官员腐败行为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从本质上来说,黑社会势力为官员腐败行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社会基础和条件,而官员腐败行为则为黑社会势力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权力支持。所以,依法打黑的过程实际是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过程。”林喆说。

  除上述亮点外,2010年反腐制度建设可谓贯穿始终:

  1月11日至13日,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的全体会议公报提出了关于领导干部行为的五个“严禁”。

  1月18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由中共中央颁布施行。准则首次明确了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

  3月底,中共中央连续发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份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文件,深入整治最为人们所诟病的用人不正之风。

  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这两项新规定被普遍认为是专门针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裸官”。

  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并已于10月1日生效。这是行政监察法近十年来首次大修,被认为是剑指一系列反腐盲区。

  6月29日,中央纪委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狠打公款旅游之风。

  年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对审计对象范围进行了扩展,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地方政府反腐奇招

  如果说2010年反腐的主线是中央政府不断进行制度层面的完善和创新,那么辅线就是各地方政府在反腐倡廉领域“奇招”迭出:

  广东省龙门县推出“廉洁自律保健操”,龙门县有关领导称,“廉洁操”对心灵还是有一定触动,“如果真正按照方案,一步一步实际操练下去,是有感觉的,已经有部分干部反映有感觉了”。

  还有很多地方都在打官员配偶和子女亲情牌,希望把他们动员起来,成为反腐倡廉的一支中坚力量。比如有些地方让尚在中小学学习的官员子女履行一项特殊的使命,那就是监督自己“当官”的父母,“通过孩子们天真的眼睛对父母进行监督,用他们无邪的天性来感化父母,防止家长贪污腐败行为的出现”。并赋予这项活动一个让人心动的名字:“小眼睛”盯“大眼睛”。

  一些高科技手段也运用到反腐中来。2010年,一款名为《清廉战士》的反腐网络游戏在某地几大部门的联手运作下问世。据介绍,游戏描绘了一个成长在“贪官横行”的世界中的“清廉战士”,他通过斩贪官、除恶魔,不断积累经验值,最后使整个社会达到社会清明、人民安居乐业的清廉仙境。但许多玩家将其评价为,“思想上幼稚可笑,技术上问题无数,内容上大肆抄袭”。记者发现,目前,该在线游戏已经关闭。

  奇招之外,2010年的反腐之举中还出现了一批“强制措施”: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办公电脑须装廉政屏保和壁纸,全区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的家用电脑也要安装,如查到未安装者,将不得评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

  在四川省,彭山县委出台了《关于贯彻〈廉政准则〉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手抄廉政准则并签名承诺严格遵守,此外,其手抄本还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当地还曾对全县的15个机关事业单位和8个乡镇手抄廉政准则等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和单位存在不够重视、手抄“书法”不规范等问题,当即要求整改。

  反腐扑克、廉政彩铃、廉政自律保健操、廉政三字经、廉政保证金、廉政灶、廉政专柜、廉内助……如此繁多的名目令人眼花缭乱。

  廉政研究专家认为:“可以看到,反腐败领域一部分创新做法帮助政府有效地遏制了腐败,并成为国家廉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有些创新仅仅在推出的时候产生了一些舆论效应,却对于反腐败进程没有任何实质性贡献。所以,反腐败成败的关键不在于具体"招术"是否新颖,而是要看是否把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落到了实处。”

  反腐体系依法建立

  在腐败与反腐败长达一年的较量中,腐败大要案频发,不少人却得出了“越反越腐”的结论。

  针对上述论断,新年伊始,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指出,“关于"腐败越反越多"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所谓"反腐败无效论、无用论"也是毫无根据的。通过全党上下的共同努力,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对此,林喆也认为,“腐败越反越多”属于表面现象,这说明反腐败已经进入腐败的“深水区”。

  “随着我们反腐力度的加大,很多深藏了多年的腐败分子藏不住了,开始浮出水面。大家想一想,我们今年一个不抓,一个不判刑,结果我们今年落马的官员为零,是不是就很干净?是不是就呈现了越反腐贪官越少的现象?”林喆指出,随着我国反腐力度加大,贪官都浮出水面了,“比如我们加大了对房地产领域的整治,于是房地产领域中的那些与不法商人勾结的贪官们开始浮出水面;随着我们加大了对于高校的整顿,高校的腐败问题就呈现出来了;随着我们加大了对在用人制度上和监督制度上的管理和惩治,于是在用人制度上出现问题的组织部长、人事部长就落马了”。

  清华大学廉政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一些民众存在“腐败怎么越反越多”的质疑,说明“目前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是有差距的”。

  “当然,另外一方面,要思考我们能不能够解决制约我们取得更大成效的一些瓶颈,更快地改变我们这样的一个反腐形势的严峻局面,到底我们从什么方面去努力。”任建明说,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应该认真研究这些问题,应该从积极的角度去看待人民群众的关切。

  因此,业内专家纷纷表示,在2010年反腐路线图中,最缺乏的就是一部“统一的纲领性法律”。

  “按照中央的部署,反腐败体系在2012年基本建成,而建成的重要标志就是反腐败法的问世。”林喆说,现代社会反腐败的基本模式是以法促廉,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是有一部反腐败法典。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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