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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社区拟设犬类专用活动区 解决扰民问题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1年01月21日01:35
  针对代表提出“关于城市养犬管理责任问题的建议” 多部门作出回复

  本报讯 随着本市社区内养犬人数越来越多,狗伤人、狗扰民、破坏环境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养犬扰民的问题已经不容忽视。

  针对市人大代表曹建军提出的“关于城市养犬管理责任问题的建议”,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局等多个单位回复表示,本市拟在有条件的社区专门开辟犬类活动场所。同时,与社区养狗居民签订养犬公约,规定犬排泄物要及时清理,小狗要由成人牵领,不许散遛,保证早晚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遛犬停留。此外,遛犬还须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

  市公安局在回复中表示,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住房条件改善,本市养犬总量快速增长。根据市公安局的统计,2009年全市登记年检犬达90万余只,比2008年上升了12.6%。考虑到目前本市养犬数量近几年来快速增长,目前各区县公安、畜牧兽医等部门在养犬人集中居住地区设立了近1.9万个“登记年检和免疫一站式服务”站点,并对3072名为犬实施绝育的养犬人给予了一次性奖励。同时,本市目前已经加大了对无证养犬、违规遛犬、一户养多犬、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等违规养犬行为的执法力度。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养犬线索,逐一认真核查反馈,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市公安局还在各分县局建立了养犬人不良养犬行为记录档案,对各类违规养犬行为,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予以警告训诫,第三次严格依法处理。2009年,全市共查处各类违规养犬行为6.3万起。

  市市政市容委在回复中表示,本市将借助“养犬自律会”的作用,把发挥协会作用与城管进社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拟在有条件的社区专门开辟小狗活动场所,与社区养狗居民签订养犬公约,规定犬排泄物要及时清理,要由成人牵领,不许散遛,保证早晚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遛犬停留,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此外,本市还将研究应用电子芯片、养犬前置培训、犬只绝育、涉犬经营活动管理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

  作者:安苏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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