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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一家只准养犬一只 听证质疑操作性(图)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0年11月29日23:32
沪养犬管理今立法听证。 新民网陈东达 会议现场回传
沪养犬管理今立法听证。 新民网陈东达 会议现场回传

  立法听证人:一户一犬规定有理 可操作性堪忧

  【新民网·独家报道】《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明确,今后本市养犬者拟“一户限养一犬”。11月29日,在针对该条款的立法听证会上,不少听证陈述人就此表示,该条款设计合理,但其可操作性不容乐观。

  担忧:莫让规定被“不当一回事”

  “我们社区有2万多平方米面积,2千多户人家,即便每户人家都只养一犬,那也是2千多只啊!”作为居委会干部,听证陈述人孙雪华首先以数字“说话”。也因此,孙雪华对“一户限养一犬”的规定很是赞同。

  孙雪华介绍,在日常的社区管理工作中,因养犬带来的矛盾确实是社区里比较敏感,也相对尖锐的,“一户一犬的规定比较合理。”但孙雪华也有自己的担忧,“合理的规定是否可行?谁来监督执行?”

  孙雪华说,很多居民现在处于“观望”态度,“如果‘一户一犬’的规定执行不到位,居民就会觉得法规效力不够,‘可以不当一回事’。”

  孙雪华的观点也得到了其他听证人的支持。身为“怕狗者”的居民代表王庆芬指出,“一户一犬”没有“一刀切”一律禁养,但也设置了一定上限,“比较合理”,但对其可操作性也比较担忧。

  建议:增强社会舆论监督养犬者

  “规定要有,操作性也要好。”在孙雪华看来,如果“一户一犬”真的被写入新的犬类管理办法,那么首先需要加强社会知晓度,以此实现对养犬者的“社会舆论监督。”

  孙雪华建议,“一户一犬”的规定,可以通过宣传让居民都知晓,“要对不遵守规定者形成社会舆论压力”;同时,孙雪华认为,对违反规定的养犬者,还必须要有接受举报的单位,“比如物业、居委会等,是否都可以受理居民对此的举报?”

  而举报被受理后能否及时得到处理,在孙雪华看来,也是影响该条规定执行的关键。“受理举报的单位,要有能力管理多养犬的事情。有人来举报,你怎么去处理?”孙雪华就此指出,在相关规定中,进一步细化、明确,“要明确可以去哪里举报、由哪个部门来处理,谁最后给我们处理答复。”

  亦有听证陈述人建议,“一户一犬”规定可以区别化执行。

  “市区特别是市中心,住房面积小,限定‘一户一犬’;郊区等居住面积大的,能否适当放宽?以让这个规定更具可行性。”作为养犬者,陈述人郑觉提出的“市区和郊区能区别对待,适当放宽郊区限额”建议,也得到了部分陈述人的认可。

  回应:“一户一犬”不应区别对待

  普遍认为“一户一犬”规定有合理性,但对可操作性表示担忧。面对听证陈述人提出的建议,作为提案人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人士当场回应称,此次养犬管理立法,是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而“一户一犬”的规定,亦不适合“区别对待”。

  对陈述人担忧的执行力不够,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孙卫华坦承,“‘一户一犬’的规定下,肯定会有人打‘擦边球’,如通过在多套房产下登记多只犬等。”孙卫华表示,即便犬主如此操作,也属于轻微违法行为,要通过罚款等行政执法手段纠正,执法成本较高。

  也因此,孙卫华表示,同意陈述人的建议,“通过社会舆论等来呼吁犬主自觉。”同时,孙卫华指出,此次立法是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如果有多养犬行为,首先是让养犬者自主处理的空间和时间。如果其违法行为确实比较严重,我们会进行处理。”

  而对“一户一犬”区别对待的建议,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刘剑回应称,“这样的规定也不适合。”

  刘剑表示,如果规定郊区面积大的养犬者可以多养,市区面积小的的只能养一只,权利不平等,也不适合,“因此统一规定一户一犬。”刘剑亦强调,现在草案规定是“每户限养一条犬”,但不意味着“每户必须养一条”。(新民网记者 李欣)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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