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月21日电 (张羽 苏刚毅)记者21日从福建省旅游局获悉,经过专家组联合评审,厦门鼓浪屿确定了351幢建筑为第二批历史风貌建筑,以进一步促进岛上老建筑的保护工作。
根据2009年7月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结合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11年1月11-13日,厦门市规划局会同鼓浪屿管委会组织林荫新、何丙仲、龚洁、王唯山、廖宁、李立新、吕韶东等七位历史类、规划类、建筑类专家组成认定评审小组,对鼓浪屿岛上近400幢较有特色的老建筑,依据历史意义、传统风格、艺术特色、科学价值四条标准进行评审。
经过专家组对推荐列入评审名单的历史风貌建筑逐幢进行现场排查、鉴定,通过投票表决,最后确定351幢建筑列为第二批历史风貌建筑,其中重点保护建筑80幢,一般保护建筑271幢。
第一批历史风貌建筑于2001年6月评定,当时有40幢建筑入选。专家组认为,本次风貌建筑认定评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为鼓浪屿岛上老建筑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而且积极地促进了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中核心遗产要素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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