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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车房限购同税不同权 户籍制度改革开倒车

来源:重庆晨报
2011年02月17日02:24

  车房限购令“同税不同权”_户籍改革开倒车?

  王羚

  昨日下午,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李锋打开电脑看新闻。“外地人在北京购房需提供五年纳税证明”,这条消息让他的心立刻悬了起来。

  小李来北京工作三年了。今年1月份跟女友千挑万选之后买了一套房子。合同已经签好,预定3月份交房。

  “不知道按照新规定我还能不能买到这个房子。”小李忐忑不安。

  比小李还难受的大有人在。赵小姐来北京工作刚满五年。但她的个人所得税一直是在总部所在地深圳缴纳,因此也不符合在本地纳税满五年的条件。

  事实上,不仅是“北漂”人士,全国多个城市限购令出台后,居住在这个城市的外地人都有同样的感慨:限购令造成了“同税不同权”,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开倒车。

  同税不同权

  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青岛等地,全国已经有36个城市发布了住房限购政策。

  不独是北京,其他城市也有关于在当地纳税或缴纳社保证明的要求,只不过期限只有2年。但是,哪怕期限缴满了2年或5年,仍然有不公平,那就是外地人只能买一套,而本地人可以买两套。

  潘石屹昨日在微博上表示,外地人工作不满5年将没有可能购买到北京的房子,这不仅对北京的住房价格有很大影响,对外地人在北京的工作和居住也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昨日下午,多名外地户籍人士着急地在网上询问与李锋同样的问题。更多的人,则是发出“同税不同权”的抱怨。

  网友田君儿认为这种限购是对外地人的歧视。他在微博上写道:“买不起房我也忍了,关键是买不起还非要限制点条件让你添堵。”

  李锋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自己每月缴纳1000多元的个人所得税,自问也算是为城市发展做出了贡献。现在出台这样的限购政策让他觉得心寒。

  除购房限制政策外,“不同权”还体现在购车等方面。1月26日,北京进行了首次购车资格摇号。根据规定,外地人必须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才有资格参与摇号。

  此外,外地户籍人士在就医、子女教育等方面也常常面临与本地户籍人口的区别对待。

  北京并不是特例。由于户籍改革远不到位,目前全国各大中城市都存在户籍带来的福利和公共服务不平等状况。

  今年1月11日,盛大汽车服务连锁传媒总裁杨学涛曾联合近700名微博网友,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寄去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建言信。

  他们在信中呼吁,因户籍原因,在纳税地纳税,却得不到与户籍地纳税人同等权利的,应该给予退税。

  昨日又有多名网友再提“同税不同权”的现状。网友杜子建表示,“同税不同权”是城市的羞耻,向城市外地人退税的事情应该在“两会”上去谈。

  学者毕竞悦认为,对于“同税不同权”的质疑应引起政府的重视,但是要实现“同税同权”关键在于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户籍改革开倒车?

  被寄予期望的中国户籍改革已进行多年,由于多种原因,目前仍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业内人士认为,难点就在于难以在短期内消除附着于户籍的福利和权益,从而使户籍回归到管理人口基本信息的本来面目。

  虽然是难点,但却是户籍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但目前各地针对非本地户口的车房限购制度却令许多外地户籍人士大呼“户籍改革开倒车”。

  专家认为,户籍改革是要解除户籍与各种福利的捆绑。而限购政策恰恰是将福利与户籍更紧地捆在一起。这样,对于本地人和外地人来说,同样是纳税人,而其享受的福利比例可能是2:1甚至更高。

  多位网友表示,当旧体制下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在慢慢改变,期待着人口自由流动水到渠成时,限购令又为户籍添注了新的内容,“改革在走回头路”。

  不过,也有持不同意见者。

  社科院学者马光远昨晚在央视《今日观察》节目中表示,限购令并非如有人认为的那样是计划经济的回归,而是一个有效抑制投资型和投机型买房的措施。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认为,限购政策应该成为全国性的房价调控制度,并且有必要长期坚持。

  在国外,韩国规定,除非获得“国家有功者”的称号,没有首尔户籍的公务员一律不得在首尔购房。以至于前总统卢武铉因不能在首尔落户,也无法取得首尔购房资格。澳大利亚也在不久前宣布恢复大部分非本地人限购措施,有房留学生离开时也必须卖房。

  事实上,这场辩论背后的确是目前户籍改革的尴尬之处——放开户籍可能会导致大城市不堪重负,而加以限制则会产生新的不公。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将户籍上承载的福利逐步“减负”,实现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平化或将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公共政策“限外”与大城市病痛楚

  2月16日,北京出台楼市调控15条细则,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一条,是外地人购房须提供五年纳税证明。这是北京出台限制外地人购车条款之后,又一个限制性的举措。

  面对接连出台的公共政策,一些“北漂”青年感觉很受伤。生活在北京,工作在北京,但实实在在地成为身在京城的异乡人。一个接一个的限制性举措,对不少身居北京的“外地人”来说,理想与现实生活之间,又多几分阻隔。

  其实,不独北京,从最近全国各地出台的不少公共政策来看,特别是在调控楼市与治堵方面,限制性措施颇为常见。以严厉的“限外”举措来抑制需求,成为不少地方主事者倾向选择的政策路径。

  诚然,政策制定者有许多无奈之处。特别是在东部大都会中,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城市压力越来越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约束。一些限制性细则的出现,也确实是不得已的产物。

  不过,也要看到的是,种种“限外”举措,表明相关政府部门为了达成某一政策目标,一味朝向单一目标行进,没能顾及应当看重的价值与理念。这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出现。

  解决交通拥堵也好,抑制高企的房价也罢,都是长年积累下来的大难题。但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不能因为要解决的题目难,就试图走捷径,或将政策制定过程简单化、粗糙化。借助限制性的政策,固然有操作简便的好处,却偏离了户籍改革方向,并造成部分纳税人义务与权利的背离。

  以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来说,人们知道,调控当以市场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行政手段用得太多,很容易出现副作用很大的问题。在2010年所谓“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篮子中,包括了“限购令”——这一政策一度引来不少不同意见。其缘由,就是“限”字刺激了一些观察者的神经。

  如果说,“限购”政策是楼市调控进入到某一阶段的无奈选择,尚可以理解也应予理解的话,“限外”措施的社会理解度就相对弱些。“限购”政策针对的是所有人群,而“限外”却是将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强行分开。户籍,依旧捆绑了户籍人口的特许权。

  从方向上说,户籍改革的目标与路径指向对户籍含金量的降低,并通过建立可携带的社会保障制度及消除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来真正实现公民在国家范围的正常流动权利,这是一个开放社会最基础的条件之一。人口自由迁徙作为美好的社会目标,需要点点滴滴的社会改良方能实现。简言之,户籍改革是要解除户籍与种种福利的捆绑。而“限外”的举措,不是帮助松绑,而是将户籍与福利重新捆绑在一起,人为地增加了户籍的含金量。

  同时,“限外”政策事实上也导致了部分纳税人义务与权利的背离。“外地人”购车买房均需要5年纳税证明才行,是不是意味着唯有纳税5年以上,才能与户籍人口做到同税同权呢?需要有5年纳税证明才行,对于外地户籍纳税人来说,是不是前四年的纳税贡献只能是一种高风亮节呢?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就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发布公告,这是政府重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看起来,如何在具体的公共政策中体现这一原则,仍是一个现实课题。

  进一步说,即使是那些生活在城市当中的低收入群体,没有资格或条件作纳税贡献,但不能说他们就对城市发展没有贡献。一个城市的良性运转,断然不能缺少广大的生活在基层的低收入群体。无论他们有没有购买力(这是另一个问题),“一刀切”地抹掉他们的购买权利,总是一件让人感觉不愉悦的事情。

  因此,“限外”措施存在问题,值得反思。治理交通拥堵与楼市调控均属不易之事,政府要做的,是在困境当中寻找突破口。我们认为,如果地方政府不得已要采取此措施,也应秉持暂时性的原则,避免衍生出来的问题持久化。

  当然,从地方政府的“限外”举措中,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大城市病”的痛楚。交通拥堵、住房紧张、环境污染,等等,均是“大城市病”的种种病灶。治理拥堵与调控楼市,某种意义上也是由“大城市病”倒逼出来的政府行为。由此,整个社会要在关注“限外”措施负外部性的同时,更要重视如何在系统的意义上治疗“大城市病”。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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