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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警方出台新规 民警进娱乐场所需报批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3月03日11:01
  人民网温州3月3日电 (记者 项锐)温州民警再也不能随便进入KTV等娱乐场所了。“到娱乐场所不是执行公务的,要向单位领导报告。”温州市公安局知情人士解释说。

  这条被坊间称为“爆炸新闻”的信息,肇始于网络。网帖写道:“温州市所有的警察同志(包括便衣),(下班后的)一发现进娱乐场所消费娱乐,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情节严重的开除处分,如果进K歌场所如(加乐迪)(百加乐)等,必须要经过上级领导批准!”

  一石激起千层浪。规定中涉及的“民警”、“KTV”等关键词,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最近发生于温州的“交警强奸KTV坐台女”事件。但上述知情人士否认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说:“队伍管理一直是我们(公安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项制度都是不断健全的。”

  同时,大部分网民惊讶于此规定的“无厘头”,限制了人身自由,认为“警察也是人,8小时以外应该已经属于老百姓身份了,这样管着是有点过分,现在每个人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都很大,警察也不例外,适当的放松是应该的”,网友“秋雨落叶”说。

  由于规定对“娱乐场所”没有明确的界定,此举在公安内部也引起一定的争议。到底哪些是娱乐场所,哪些是需报告的?上述知情人士解释说,规定并未严厉到去做个正规脚穴,也要报告的地步,主要还是看民警自己把握。

  据了解,温州市公安局最近正在开展“形象重于生命”反腐倡廉建设活动,出台了针对队伍管理的十项措施,公安民警参加娱乐场所活动事先报告等制度正是其中一项措施,此举主要为了防止公安民警接受与执法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邀请,或利用职务之便免费娱乐。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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