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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展开烟花禁放检查 娱乐场所禁“冷烟花”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2月22日01:55
  本报讯 (记者甘浩)昨日起,北京警方将对歌舞娱乐、洗浴、度假村等场所展开为期三天的烟花禁放检查,在歌舞娱乐场所“烘托气氛”的“冷烟花”,也属于禁放查处范围。

  圣诞节、元旦即将到来,为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等事故,12月21日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消防局,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歌舞、洗浴等娱乐服务场所以及宾馆饭店、民俗村、度假村开展为期三天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及消防检查。

  据介绍,2008年9月20日,深圳市舞王俱乐部因在室内燃放冷焰火引发火灾,导致43人死亡,88人受伤。“"冷烟花"个头小,火星小,很多人都以为这个不足为惧。”警方相关负责人说,实际上“冷烟花”很容易造成人员的受伤,尤其在冬季,羽绒服等御寒衣物的面料很容易被火星点燃。歌厅、舞厅装修材料是可燃物,燃烧时散发出有毒气体。

  市政府烟花办表示,北京市限放法规规定限放时间内,五环路以内不允许燃放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其中包括“冷烟花”等各类烟花爆竹。

  12月24日晚,全市公安、文化、城管等部门将分别开展安全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链接“冷烟花”

  “冷烟花”又称冷光烟花、舞台烟花、舞台效果剂,是采用燃点较低的金属粉末,经过一定比例加工而成的冷光无烟焰火。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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