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2日讯记者姚芃“五五”普法期间,我国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水事矛盾的新路子,全国调处各类水事纠纷约4.5万起。这是记者从水利部今天举行的“六五”普法启动和纪念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活动中了解到的。
据了解,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持续增大,水事矛盾呈增长之势,水事纠纷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安定因素。有因开发、利用水环境资源而发生的水纠纷,有因保护治理水环境而发生的水纠纷,有因管理水环境资源而发生的水纠纷。
据水利部部长陈雷介绍,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持良好的水事秩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实现了由事后调处向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转变。
同时,各地加强了水事矛盾焦点地区水利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边界地区水事活动协商制度,积极推动建立水事纠纷调处应急预案,建立重大纠纷备案报告制度,认真抓好水事纠纷排查工作,加强水利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相互配合。5年来,全国调处各类水事纠纷约4.5万起。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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