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多国对利比亚发动军事行动 > 利比亚评论

空袭利比亚:中国弃权票绝非纵容侵略

来源:时代周报
2011年03月24日09:10

  本报评论员 李铁

  3月20日,以美英法等国为主的多国部队从空中和海上开始军事攻击利比亚卡扎菲政权。这是继上世纪90年代的科索沃战争,本世纪的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后,西方国家第四次对主权国家发动大规模军事打击。

  此次多国部队军事行动的直接合法性来自于联合国安理会3月18日通过的1973号决议,决议原文这样表述:“决议对卡扎菲政权没有遵守2月26日通过的第1970号决议深表遗憾,要求立即停火,停止对平民的袭击;决议授权会员国在通知秘书长后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利比亚平民以及包括班加西在内的受到卡扎菲政权袭击威胁的平民居住地区,但这些措施不包括对利比亚的任何形式的外国占领。”

  在1973号决议的表决投票时,中国政府投了弃权票。有人认为此举是纵容侵略。实际上,中国政府此举完全正确,符合道义与自然法的要求,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符合联合国的精神和宗旨。

  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就曾多次表示:“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无权躲在国家主权后面侵犯人权。”安南的这句话其实是联合国的一个基本宗旨,也是联合国成立的初衷。

  二战的惨痛教训让全世界明白,如果我们放任一个国家的政府践踏人权,不仅有违人类的道德良知,而且迟早会殃及其他国家。践踏人权、专制独裁是世界动荡的根源,这是二战给人类的最大教训与启示,也是联合国成立的初衷,这一点,在《联合国宪章》的创建原则中有清楚的阐述。

  在1945年通过的《联合国宪章》中,人权占有显要的位置。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宣言全面列出了人的各项权利,并且宣告,国家如何对待本国公民属于国际社会应有的关切,而且必须达到国际标准的要求。关于人权与国家主权的关系,《世界人权宣言》已经作出了最好的诠释。清楚地表明,尽管一国有权决定其国民待遇、保护水平和保护模式,但人权问题并非与国际社会无关。这些年我们看到,当索马里陷入军阀政治泥潭时,多边军事力量进行了干预,使成千上万平民免于遭受饥饿。在波斯尼亚,国际社会帮助结束了由蓄意的“种族清洗”导致约20万人死亡、200万人无家可归的血腥内战。这些跨国界的军事行动,正是居于这样的原则。

  实际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2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再次声明:“中方反对滥用武力造成更多平民伤亡和更大的人道主义灾难,再次呼吁有关各方立即停火,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利问题。”也表达出对于世界人权宣扬原则的伸张。

  此时此刻,不妨重温先贤孟子的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责任编辑:UN015)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