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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展利剑行动 无证食品加工将一律予以取缔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14日19:33

  中新网沈阳4月14日电  (记者 秦逸)辽宁省沈阳市政府14日召开全市开展“利剑”行动工作会议,部署从即日起至6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利剑”行动,对无证照从事食品加工和销售的一律予以取缔。

  这次“利剑”行动以人民群众最痛恨、危害最大的制、售、存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主攻目标,严查、严管、严打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屠宰等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让全市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沈阳副市长许文有在会上表示,通过此次行动,力争在食品安全领域实现 “八个一批”工作目标:捣毁一批违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黑作坊”;破获一批制假售假大要案件;抓获一批涉假违法犯罪人员;阻断一批涉假产业链条;查获一批假冒伪劣产品;追缴一批制假售假非法所得;创建一批无假社区(村屯)、街道(乡镇);创建一批无假商业场所。

  据悉,本次行动由市公安局牵头,全市各地区以及卫生、质监、工商、食药监、农委、服务业委等其他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联合作战。重点打击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直接“入口”食品的无证生产、储存、销售食品和虽有各种证照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禁取缔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城市中出租房屋中可能制造、存储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加工点和批发、零售点。

  沈阳市政府明确,对无证照从事食品加工和销售的一律予以取缔;对虽有相关证照但根本不具备起码卫生和其他生产条件的,一律吊销证照;对没有检疫证明的畜禽产品,一律作无害化处理;对知道和应当知道他人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而为其提供场所、运输工具、中转等条件的,一律按共犯处理。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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