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利”这三个字,乍听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有气势。不过,冷静下来想,对于反暴利的效果,恐怕又很难乐观起来。
目前为止,造成“反暴利”在现实施行中绵软无力的原因,其实也并未得到制度性解决。比如,反暴利相关规定要求,“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差价率、利润率均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违者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问题是,什么才是“合理幅度”?公众能否拥有界定“是否合理”的充分话语权?如果连暴利的标准界定都不能有效解决,其他的处罚执行自然只能是无源之水。
回到商品房价格上来。众所周知,中国房地产的成本与利润,这些年始终是迷雾重重,没有人说得清楚。一些官方提供的数据,也经常出现不同部门“打架”的现象,缺乏起码的公信力。一边是商品房成本与利润不清,一边是中国商品房定价随意,一边又是价格“合理幅度”不明,这样的尴尬现实,恐怕也会让人一脸茫然,无从下手。
值得强调的是,造成房价高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土地财政问题。这意味着反房地产的暴利,并不应该止于反房地产商的暴利,同时也包括反对那种过度地“以地生财”的行为。 (单士兵)
作者:单士兵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