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残杀乘客“的哥”被判死缓 沪宣判首例限制减刑案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05日08:00
  本报上海5月4日电 通讯员敖颖婕记者刘建全国首例对被判处死缓的被告人决定限制减刑的案件,今天在上海一审宣判。法庭判决杀死乘客后抛尸灭迹的出租车司机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蒋某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去年8月底,蒋某与乘客赵某因行驶线路等事由发生矛盾。争吵中,蒋某操起车内备用的螺丝刀对赵头部戳刺十余下,还用手扼赵颈部,致赵机械性窒息合并颅脑损伤而死亡。当晚,蒋某驾车至上海金山区朱泾镇金张公路附近将被害人尸体抛入河中,并将作案工具螺丝刀及赵随身携带的物品陆续丢弃。

  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的行为依法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蒋某并非预谋作案,到案后对杀人、抛尸的罪行供认不讳,以及本案的起因等实际情况,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根据其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