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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规范“民调乱象”亟待共识性标准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5月06日01:20
  谢木子

  《新快报》昨日评论文章《“被民调”成普遍感受,须设调查组核查》提到,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微博透露广州出租车调价的民调结果出来了。说实话,不看这篇文章,我还真不知道出租车调价还有“民调”这回事儿,更没有料到对调价不满的受访者才刚过半数(57.9%)。

  民调民调,我竟然不知道,我的第一反应自然是“被民调”了。当然,我还不能就此认为这里的民调数据就是错的,毕竟,接受民调委托的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应该是很专业的机构,其调研得出的数据想必有一定科学根据。我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民调,但这说不定只是因为我不在被选取的样本中,而如果选取的样本是科学的,那么我的意愿被样本中的受访者代表了也是合理的。所以,“被民调”只是一个主观感受,并不代表民意就一定被操弄了,这也是贵报评论没有着重强调的。

  当然,我这么说,是基于对专业机构的盲目信任。可为什么又说这种信任是“盲目”的呢,因为这种“信任”没有根据,我对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以往的信用记录不了解,对此次出租车调价民调的关键性信息(比如民调的形式、参与的人群)更不了解,我没有理由相信一个什么都“不了解”的机构。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以及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对此项民调结果做出任何说明,要算作是对他们的信任者的辜负。我当然知道,民调涉及到统计学、心理学等精密的专业知识,而且每一项民调的展开形式也各不相同,有时候不对普通民众做出解释也有他们自己的理由。但我同样知道,民调之所以为民调,其最终的目标一定是反映民意,这就决定了形形色色的“民调”在程序要义上一定要有一些共识性的标准,至于什么样的标准可以上升为共识,则可以讨论:譬如说“公开”算不算一个,即民调采取什么形式、选取什么样本要不要公之于众?譬如说“第三方核查机构”算不算一个,公布后的民调结果是否要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检验其可信度后才可作决策依据?

  贵报评论还列举了多个实例,试图证明“被民调”已成为一项普遍感受,在我看来,即便情况还没有糟到“普遍感受”的分上,我们也应该将其视为一种理性的预见,毕竟“民调”已成为我们公共生活的一部分,时下但凡遇到什么棘手的公共决策,几乎都能看到形形色色的各种“民调”数据,但现实的情况却是,没有人对这些结论性的数据负责,其是否如实反映民意无处问询。

  在此意义上,对“民调”乱象形成规范的一些共识性标准亟待产生,譬如对那些不符合公开原则、未经第三方机构核查的“民调结果”,实行一票否决,而对那些满足共识性标准的“民调结果”,无论是否有争议,都应该坚决作为决策的依据。只有这样,“民调结果”才有可能成为决策者的一种信仰,成为民众的坚强后盾。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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