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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等生”殴打同学领刑 成绩优秀获准取消前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5月10日19:26

  中新网徐州5月10日电 (刘翠颖 吴磊 拾冠之)江苏徐州一“优等生” 翟某因殴打同学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满后潜心悔改、学习成绩表现优秀,最近该少年从徐州市铜山区法院领取了由区综治办颁发的《前科消灭证明书》。记者今日获悉,“优等生” 翟某成为徐州市铜山区首位适用前科消灭制度的未成年犯,这意味着其犯罪前科将给予封存,档案中将不再予以显示,以后入学、就业等将不再受影响。

  2009年7月,翟某在上学期间,经常伙同他人随意殴打同学,2010年4月被铜山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判刑后,翟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自身和家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缓刑考验期满后,他和父母主动向法院提交了前科消灭申请书。铜山区未成年犯前科消灭领导小组经过认真审查,认为翟某改过自新,在缓刑期间能遵守矫正部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学习期间成绩优良,刑满后表现优秀,符合前科消灭的条件,于是准许对该少年的犯罪前科予以消灭。颁发证明书后,翟某再三对法院表示感谢,决心以后认真做事,踏实做人,不再做危害社会和他人的事情,力争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据承办法官介绍,未成年犯一旦前科被消灭,将视为未曾犯罪,原犯罪卷宗材料由相关司法部门加密封存、不予公开,其在就业、升学、担任无法律明文限制的公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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