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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检察院制定办法 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免报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05日08:01
  本报讯 记者储皖中通讯员黄占啊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楚雄市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和犯罪前科免报告办法(试行)》。今后,该市查办的未成年人犯罪后有望不用再背着“前科”标签生活。

  根据办法,未成年人“前科免报”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检察机关不起诉、人民法院有罪判决的未成年人;适用范围为未成年人违法行为、过失犯罪及危害性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记录;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但不能等同于前科消灭制度。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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