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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爱管闲事”培养公民意识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5月17日02:41
  孙智超

  近年来,媒体不断爆出“老人倒地无人敢扶”“见义勇为反受其害”等“新闻”,令读者感到不是那么和谐。对公德的呼唤、对爱心的渴望,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管闲事”到底对不对,也从来没有如此针锋相对过。

  什么是“闲事”?有人会觉得,凡是跟自己无关的事、不侵犯我个人利益的事都是“闲事”,就应“高高挂起”。殊不知,对“闲事”退避三舍,是一种人生观的怠工,伤害的是整个社会,损失会落到每一个人身上。

  爱管闲事,考验的是整个社会的良心。今年以来,许多网友开始“随手拍”并传至网上,就是一种社会良知的集中体现。该行动有力遏制了近年来社会上偷抢孩子,拐带儿童流浪乞讨等行为。网友们的鼓与呼还直接促动了国家关于救助失踪儿童的相关政策出台。流浪儿童是不是“闲事”?是!该不该管?该!

  爱管闲事,有利于加强公众监督。公民“管闲事”,是在政府和法律两条监督途径下,更富民间意味的维权途径。当越来越多的人乐于“管闲事”,注重对社会秩序的维护,肆意侵犯利益、践踏公民尊严的事就会越来越少。

  爱管闲事,可以形成来自民意的震慑。这种震慑纵然不一定能束缚侵害公共利益的黑手,却至少可以让其动手之前“三思后行”。《人民日报》辟专栏刊登各地关于超标“楼堂馆所”的举报;政府对“网络曝光”日益重视,都体现了对民众“多管闲事”的重视。当民间亿万双眼睛都能够发现问题、关注问题的解决过程,我们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环境没有理由不日臻完善,“闲事”自然越来越少。

  爱管闲事,还需要整个社会大力支持。公众公民意识的培养,跳出“自扫门前雪”的小天地,高度关注公共利益,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不是简单的号召所能解决的。如果当事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群众“爱管闲事”无异于置自己危墙下。自身尚且难保,谈何管好闲事?在这一点上,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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