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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奔驰浑身酒气 超车撞车躲入喷水池(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1年05月23日10:45
交警检查时,奔驰车内亮着灯,一直没有熄火,驾驶座上一男子眼神迷离,脚始终踩在刹车上 本报记者 于卓 摄
交警检查时,奔驰车内亮着灯,一直没有熄火,驾驶座上一男子眼神迷离,脚始终踩在刹车上 本报记者 于卓 摄

 

昨晚10时52分,交警将浑身湿透的郭某再次押回警车,并掏出他裤兜里的手机 本报记者 于卓 摄
昨晚10时52分,交警将浑身湿透的郭某再次押回警车,并掏出他裤兜里的手机 本报记者 于卓 摄

 

药店内出售的解酒药属于保健类或食品类,不是药品 本报记者 宁峰 摄
药店内出售的解酒药属于保健类或食品类,不是药品 本报记者 宁峰 摄


  昨晚10时20分,西安市劳动南路一辆车牌号为陕KC55××的黑色奔驰轿车撞上他人车辆后,加速逃跑。被撞车辆与另一小车拼命追赶,将其逼停;奔驰司机被警方带上警车后摔门逃跑躲入路边喷水池,最后被警民合力抓住。民警表示,该男子浑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将连夜进行血检。

  昨晚10时40分,劳动南路由南向北方向慢车道上,一辆车牌号为陕KC55××的黑色奔驰轿车斜停在路边,车身右侧后门处有明显刮蹭,奔驰车前后,分别被一辆小车及面包车夹着。面包车左侧前车灯处有破损。奔驰车内亮着灯,一直没有熄火,驾驶座上一男子二十多岁,眼神迷离,脚始终踩在刹车上。“这车还挂着挡呢,这是自动挡,估计还想开车逃跑呢!”围观的市民议论着。记者站在车门外,能闻到车内浓浓的酒味。

  超车撞车后加速逃跑两车追逐3分钟逼停

  面包车主帅师傅说,昨晚10时20分左右,他开车与公司另一辆小车正沿着劳动南路由南往北方向正常行驶,一辆黑色奔驰轿车在超车时突然向自己撞来。“奔驰撞上我的车头后,不但没有停下,反而加速就跑。”帅师傅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后马上与公司另一部小车在后面紧追。奔驰车跑到前方约200米十字路口后又掉头沿劳动南路西侧慢车道反向南逃窜。“我们小车在前,面包车在后,将奔驰车夹在了中间。”帅师傅说。经过大约3分钟的追逐,奔驰车终被他们前后夹击逼停,交警也及时赶到现场,大家发现开奔驰车的小伙一身酒气,坐在车上就是不下来。

  刚上警车再次逃跑躲进喷水池内

  晚10时50分,两交警终于将奔驰熄火并将该男子带入警车后座,这时,该男子趁交警不备,突然打开车门,向路边树丛跑去。“人跑了,快追!”交警、围观群众、帅师傅等二十余人先是追进路边一工地工棚,但发现工棚内无人,这时,恰巧路过的市民张师傅发现工棚隔壁路边喷水池内露出一个脑袋,“人在喷水池躲着呢!”张师傅大喊,奔驰车司机又慌忙从喷水池翻出再次逃跑时,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及群众合力抓住,该男子浑身上下已全部湿透。

  初步判断酒后驾驶将连夜进行血检

  记者注意到,奔驰车前车窗位置放着一张车辆通行证,通行证“个人”一栏写着“郭×”。该车驾驶证上也写着“郭×”的名字,住址为陕西省榆林市,机动车行驶证上,则是另一郭姓人的名字。

  “初步判断该男子涉嫌酒后驾驶。”交警莲湖大队事故科张警官表示。将连夜带其做血液检验,化验结果将于今日揭晓,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西安醉驾入刑第一案办案法官、检察官直面大学师生,共议醉驾入刑

  醉驾者适用缓刑吗

  5月11日,西安"醉驾入刑第一人"杨某因醉驾行为被雁塔区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该案宣判后,引来社会诸多热议。

  18日傍晚,参与办案审理的法官、检察官受西北政法大学证据法研究所邀请,来到大学校园,和法学教授、数百名大学生面对面,在该校模拟法庭共同探讨"醉驾入刑"的司法认定问题。

  5月3日下午4时,西安市民杨某驾驶一辆比亚迪轿车,在雁塔区观音庙村附近撞上道路隔离栏。

  事故发生后,杨某留在现场,赶来的民警闻到他一身酒气,抽血检验后发现,乙醇含量达218.84mg/100ml,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庭审时杨某落泪不止,法庭陈述时反复说着一句话:“希望借自己的惨痛教训,告诫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办理该案的最大感受是从来没有一个罪名像危险驾驶罪离普通公民如此之近。”办理此案的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检察官李鲲鹏感慨地说。

  焦点热议

  查醉驾 血检应多留血样

  “如果醉驾司机被查后,突然矢口否认曾驾车,称是同行的朋友开车,执法者如何处理?”一名学生在互动中提问。

  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程军伟说,对醉驾者取证时,应该保证严格执法程序。前期执法时必须注意使用摄像设备,第一时间存留证据。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醉驾者可申请重检。他建议警方参考运动员兴奋剂检测方式,抽血编号A、B瓶,并妥善保存,以备今后进一步检测。

  醉驾者 有无羁押必要

  “按照刑法规定,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都可申请执行缓刑。”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舒洪水说,全国各地现有的醉驾判决中几乎都判处了实体刑,这和各地严查“醉驾”的特殊时期有关,目的是提高对醉驾的震慑力。事实上若情节轻微,危害结果不大的醉驾者,司法机关应当考虑适用缓刑。

  西北政法大学教师罗长征义务为杨某担任辩护人,他认为,如果将被查处的醉驾人员一律羁押的话,全国的羁押场所将不堪重负。“法律重在严密,不在严厉。”舒洪水说,醉酒本身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行为,醉驾比起其他犯罪行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轻微,没有必要对所有醉驾人员都采取强制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措施,保证醉驾者不逃避惩罚的情况下,等候法院审判。

  本报记者 宋飞鸿 通讯员 黄晓宁

  提醒

  服解酒药逃不过血检

  昨日,记者到西安一些药店询问有没有“解酒药”时,许多药店工作人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

  在同一医药连锁店,工作人员拿出一种叫“酒无罪”的“解酒药”,盒子上“醒酒只需20分钟”的字样格外醒目,但其实这只是一种食品,主要配料为山楂、乌梅。

  在另外几家药店记者也发现,有许多药品也被列为“解酒药”,价格从8元至200多元不等。

  那么,这些“解酒药”到底能不能解酒,甚至让喝过酒的司机逃过酒精检测?

  据交大一附院消化科主任和水详教授解释,“世上没有真正的解酒药,人体分解酒精是通过体内各种酶,这是一个复杂的分解过程。市面上所谓的'解酒药'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主要作用是保护胃和肝脏。其实这些所谓的解酒药,加速人体酒精分解代谢的能力非常有限。想通过服用‘解酒药’逃避交警查酒驾是不可能的,临床上还没有哪种药能迅速有效地降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据介绍,酒精(乙醇)进入体内,20%在胃中吸收,其余在小肠吸收,空腹时人体对酒精吸收最多。越是度数低的酒,身体吸收越快。进入体内的乙醇90%~98%被完全氧化,释放出的能量被机体利用,其他则通过肾以及肺的呼吸排出体外。通常认为,人体氧化乙醇的能力是在一小时内氧化10毫升乙醇。从这个角度来说,药是没法替身体“消化”酒精的。 本报记者 刘俊锋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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