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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还债局长打工10年替百姓还债 被网民热捧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5月24日10:01

  新华网太原5月24日电(“中国网事”记者吕梦琦、周慧敏)当了10年县乡镇企业局局长,为农民保了69万多元贷款,退休后打工10年替农民还了39万元的债。山西运城市夏县乡镇企业局退休局长胡丙申为民保债还账的事迹在网上传播后,被网民亲切地称为“还债局长”。有人说,胡丙申是个“憨憨”。那么,胡丙申是否真的憨?他因何保债,为何还钱?近日,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前往夏县采访了胡丙申和他身边的人。

  【核心网事】网传山西“还债局长”10年替民还债39万元

  最近,一篇《夏县“憨憨局长”10年还清担保债》的帖子在网上引起网民关注,山西夏县退休局长胡丙申走进了公众视野。

  网帖称,胡丙申在担任山西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期间,曾以个人名义先后为19户农民担保借贷69万多元资金,后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农民无法还债,胡丙申退休后打工10年替11户农民还清了39万元债务。

  为了替老百姓还债,胡丙申10年来摆过地摊卖对联、卖鞭炮,开过饭馆、理发店,搞过养生馆,经营过小商店,甚至给人做饭、剃头,许多与他退休局长身份八竿子都打不着的活儿他都干过。

  网帖发出后,胡丙申为民保债还债的故事立即引发网民热议,网民纷纷表示“官为民还债”很“给力”,甚至有网站专门就此开辟专栏与网民互动。

  网民“长江万里”说:“尽管从法律上讲,替人还债是老胡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局长他宁愿退休后走十年还债路,也不滥用手中的权力,这种干部很给力。”

  网民“憨人憨语”说,以前听过领导欠债的,却从没听过领导会为老百姓欠债的。胡丙申打工十年为民还债,是一个退休官员对法律的遵守和对诚信的捍卫!



  【延伸阅读】“还债局长”为民担保求富农 替民还债为诚信

  胡丙申1992年上任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时,夏县乡镇企业年产值仅有2000多万元,并且大多陷入困境。眼见苏南等地的农民都依托乡镇企业富裕起来,胡丙申心急如焚。

  经过考察,胡丙申发现,资金短缺是制约夏县乡镇企业发展的瓶颈。当时,夏县乡镇企业贷款条件十分苛刻,商业银行不给放贷,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门槛也很高。农民办小企业既无多少财产抵押,也找不到担保人,靠个人根本无法贷到资金。于是,一些走投无路的农民纷纷求助胡丙申。

  麻雀再小也是一盘菜!庄稼汉办企业难度到底有多大,农民出身的胡丙申比谁都清楚,面对他们的要求胡丙申权衡再三始终无法回绝。但由于政策不允许政府部门作担保,要担保胡丙申就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夏县有句土话:伶俐保媒,憨憨保帐。因为保媒不吃亏,成不成也能得一瓶酒二斤肉,保帐有风险,弄不好就会替别人背债。胡丙申说:“这些咱都清楚!可人家找到我,我咋能不管嘛,我是局长!一些信用社和大厂说"你胡局长搭话我就借",当时只要能把乡镇企业搞上去,割我的肉都行,那还怕保债!”

  胡丙申先后以个人名义帮19户农民担保借了69万多元钱,除了少部分来自农村信用社贷款,其余全部是民间借债。原夏县乡镇企业局财务股长张双锁说:“当时我们都劝他,说人心难测,这个帐不能保,可他为了帮那些农民办好企业富裕起来,始终没能听进去。”

  2001年胡丙申从局长岗位退下来后,债主纷纷找上了门。原来当年自己担保的19户农民,除了8户及时还了钱,其余11户因企业倒闭并没有把钱全部还上,有的甚至一分钱都没还。

  胡丙申带着债主挨个上门去找,这一找差点没让他晕过去。原来,欠债人跑的跑,病的病,死的死,当年担保的钱,还有高达24万多元本金没人还。面对家人的抱怨和指责,是自己担下来,还是一躲了之?胡丙申一时难以决断。有人建议他找找关系,把信用社的贷款做死帐处理,或者干脆找一下县领导,请组织出面解决。但胡丙申一生视信誉如生命,认为那是隔墙扔娃活丢人,是要遭人唾骂的。最终胡丙申选择替这11户农民偿还债务,并承诺争取12年把所有钱连本带利都还上。



  十年还债路,弹指一挥间,看似轻描淡写,却充满苦辣辛酸。胡丙申的老同事董乐谦说:“要不是亲眼见你都不相信,他退下来的第一个春节,就到大街上卖对联、卖鞭炮,还开理发店给人剃头,后来又开了个小商店,不到晚上十二点不关门。丙申以前坐小车呀,现在却经常拉大车,有时候看他吃饭,一顿饭一碗水、一棵葱、一个馍,很清苦!”

  就这样,胡丙申整整走了10年还债路。2010年元旦胡丙申终于还完了最后一笔欠债。10年间,他连本带利总共还了39万元。记者看到了10年来他收回的欠条和还债的收据,加在一起有近百张,数额大多都在几千元。

  还债10年,胡丙申从没向子女求助,因为没脸开口。在当局长期间,他没有给子女安排工作。二儿子复员后至今在县林业派出所当临时工,二儿媳没工作;女儿和女婿在河南卖馒头,至今是农业户口。

  去年除夕晚上是胡丙申还清债务后吃的第一个年夜饭,他交给老伴一张存单,那是他怕自己万一撑不下去半道走了,偷偷给老伴攒的养老钱。老伴拿着存单,眼泪一下就掉下来了。

  胡丙申说:“我老伴60多岁了,为了多赚点钱,瞒着儿女回农村当季节工,给人家割麦、打场、摘棉花,我们夏县娶媳妇叫"杀媳妇",老伴跟了我一辈子,没享过一天福,我胡丙申真的是把媳妇给"杀"了。”

  【反馈链接】诚信为民的“还债局长”成为道德楷模

  打工10年为民还债,胡丙申诚信为民的精神在运城市引起了许多单位和市民的关注。运城市经济文化界人士联合会发出倡议,号召全市市民和企业家向 “还债局长”胡丙申学习,做重信尚义的模范公民。

  许多学校也专门邀请胡丙申给学生们作报告,教育学生要从小养成诚实守信的高尚品德。运城市人民路学校五年级学生姚毅恒听了报告后说:“胡爷爷,您不顾艰辛,不顾病情,开商店、卖对联,赚钱替别人还债,您真伟大!您的诚信精神将会让我永远记住!”一些企业也将胡丙申列为员工们学习的对象。目前,山西省已经将胡丙申推选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胡丙申说:“我今年67岁了,一担馍已经吃了大半担,无名无利也无悔,替人还了10年债,咱是吃了个亏,但咱对得起人,不亏心!运城是关公故里,历来重信尚义,我要把自己的故事讲给更多人听,让人明白诚信为民其实就在一念之间,并不是多难的事!”

  采访中,许多人都给予了胡丙申很高的评价。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毛基永说:“我处理过很多因担保产生的债务纠纷,虽然担保人承担有连带责任,但执行却十分困难,向胡丙申这样主动替人还债非常少见,特别是对一名退休干部来说更加难能可贵。”

  夏县瑞马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平定说:“从个人利益上说,胡丙申是个"憨憨",但是从社会发展和为民爱民的角度讲,胡丙申是大公无私的典范。”

  作者:吕梦琦 周慧敏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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