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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勒死10岁女续 死者三姐妹深圳打工还债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4月03日02:39

  追思逝者

  妹妹遭“继母”勒死后,三姐妹再赴深圳打工还债

  ■新快报记者 宋凯欣 实习生 温琳 李广

  3月21日晚,海珠区东华一巷某出租屋内,年仅10岁的小方被父亲女友勒死在床上。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走访,发现出租屋早已人去楼空,小方的父亲曾某祥已搬至别处居住。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小方的二姐小红,她目前在深圳打工。对于妹妹的死,小红至今难以接受。不过,清明节将至,小红说,那一天,“我会给妹妹献上一束菊花。”

  “女儿死后他就没回来住过”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曾某祥的住处,发现房门紧锁,锁头是新换的。门楣上的“性保健品”的招牌还没有取下,不过已经破烂。记者从未关的窗内望去,发现房间里面凌乱不堪,布满了灰尘,货架上还有少量未售商品。

  记者随后找到了曾某祥的房东,据其介绍,曾某祥去年11月份租下房子,按照合同,本月中旬到期。“他女儿死了后,他就搬走了,没有再回来住过。”房东说,尽管曾某祥已经搬至别处居住,但他并未退掉这里的房子,隔三差五还会回来取一些东西。“他走的时候,房间里的东西都还没有清理完。”对于曾某祥的现状,房东表示并不知情。

  由于曾某祥去年11月份才搬来,加上他平时不爱说法,又经常上夜班,所以周边邻居对他们家的情况并不熟知。“不是他们家发生这个事情,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尽管与曾某祥家仅一墙之隔,但邻居刘女士却从未与曾某祥说过话,“他们家搬来时间短,又是做保健品生意的,基本上说不上什么话。”

  妹妹受家人疼爱却喜欢独处

  2000年冬天,小方出生在广州市海珠区一间出租屋内,排行老四。在广州和父母生活了3年后,被带至湖南邵阳老家抚养。随后,亲生母亲的离开、奶奶的去世对四姐妹影响很大,她们一度和患精神病的姑姑相依为命,而在广州打工的父亲和继母除了寄生活费外,很少关心她们。随着两个女儿相继出外打工,曾某祥的经济负担也渐渐减轻。春节前,鉴于小红、小方两人在家乡无人照顾,曾某祥将二人接到广州照顾,小红辍学在家,小方则继续在海珠区红星小学读五年级。“小方很可爱,也很讨人欢心,但不太爱说话,我们很少接触。”房东的说法,是附近邻居对小方不多的印象之一,还有部分人觉得,“她有点邋遢,完全不像个女孩子”。

  而在小红看来,妹妹小方是个很单纯的人,但也很孤独,尽管她在家是最小的,深受家人疼爱,她却喜欢独处。在姐姐印象中,“继母”对小方还不错,两人常常在家亲亲抱抱,妹妹还喜欢窝在“继母”的怀里看电视。

  三姐妹赴深圳打工还债

  几天前,小方的尸体最终火化,但按照家乡习俗,小方并不能归葬家乡。事发后,小红姐妹三人陪父亲住了一段时间,稳定他的情绪。“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多天,但父亲还是常常一人暗自流泪,人也消瘦憔悴不少。”小红说,为了料理妹妹的后事,曾某祥又欠了不少债,为此,在料理完妹妹的后事以后,她就跟两个姐姐去深圳打工。

  尽管离开了伤心地,但对于妹妹的突然离去,小红常常夜不能寝。她说她经常在梦见妹妹,梦见她俩在一起的日子。“我真的好想她,她真的好可怜……她可勤奋了,为了把字写好,会不停地练字帖……谁也没想到,她再次来广州居然是条不归路……”想起妹妹过世后都不能“回家”,小红更是泣不成声,“清明到了,我会给妹妹带去一束菊花。”

  “我要努力赚钱,要让一家人都过上好日子!”小红最后说。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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