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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每周质量报告》:直击“瘦肉精”大案

来源:央视网
2011年08月01日11:40

  直击“瘦肉精”大案

  【演播室】

  共同打造高质量的生活,欢迎收看《每周质量报告》。今年3月15日,我们栏目制作播出了“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节目。报道了河南一些地方使用“瘦肉精”喂养生猪,“瘦肉精猪”被卖到了南京市场以及附近济源双汇公司。节目播出之后,“瘦肉精事件”引发了全国性的食品安全整治风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和各主管职能部门都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对“瘦肉精”等非食用物质添加到食品中,以及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就在我们节目播出之后不久,河南省公安部门就查获了这些“瘦肉精”的来源,并将相关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就在本周,7月25日,河南省焦作市和沁阳市人民法院分别对首批涉及“瘦肉精”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我先来看看案件审理和判决的情况。

  【同期】审判长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刘襄、奚中杰、肖兵、陈玉伟、刘鸿林到庭。

  【正文】

  7月25日在焦作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这起案件,包括刘襄在内的5名被告人,都是我们“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报道中涉及的“瘦肉精”生产和主要销售人员。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襄、奚中杰共同投资生产销售“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其中刘襄负责研制、生产,截至2011年3月,共生产2700多公斤,非法获利250多万元。被告人奚中杰、肖兵、陈玉伟负责销售刘襄生产的盐酸克仑特罗。被告人刘鸿林协助刘襄进行生产、销售活动。

  【同期】公诉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7年初被告人刘襄、奚中杰明知用盐酸克仑特罗饲养生猪,食用后对人体健康有害,仍在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共谋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

  【正文】

  法院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都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处被告人奚中杰无期徒刑,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九年。

  7月25日,在沁阳市人民法院,原沁阳市柏香镇动物防疫检疫中心站工作人员王二团、杨哲、王利明作为被告被公开审理,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王二团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到五年。

  要想了解刘襄、奚中杰等人以及王二团等人的犯罪事实,还要从我们栏目今年3月15日制作播出的新闻频道“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节目说起。

  【正文】

  记者在河南孟州走访了多家养猪户,发现几乎家家都有这种拱背收腹,屁股浑圆,肌肉结实的生猪,而且他们还给这种猪起了一个形象的名字,叫做“健美猪”。

  【同期】河南孟州养猪户

  肌肉发达,人家练过健美。

  记者:练过健美

  【正文】

  养猪户说,这种瘦肉型的“健美猪”之所以瘦肉含量高,是因为喂了一种特殊的饲料。他还告诉我们,这种饲料之所以特殊,是因为添加了一种特殊的“药”。

  【同期】河南沁阳养猪户

  记者:你这个叫啥?这个叫啥?

  谁知道了,这个买的说是“瘦肉精”。

  记者:说是“瘦肉精”。

  【正文】

  瘦肉精,指的是一类动物用药,包括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硫酸特布他林等,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添加到饲料中,的确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但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

  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在生猪的贩运过程中要经过几道关口的严格检测,但是在记者调查过程中却发现,在河南的一些动检站,所谓的严格检测却是形同虚设。

  记者随后来到了沁阳市柏香镇动物检疫站,通过当地一名猪贩介绍,在没有购买和调运任何生猪的情况下,随便说了一个车牌号码,只花了200元钱,就买到了往南京调运120头猪的三大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五号病非疫区证明。优惠下来每头猪的检疫费用还不到两块钱,另外还获赠150个耳标。

  【同期】河南沁阳柏香镇动物检疫站 开票人员

  记者:那个运猪的车不开过来中不中?

  他们好些都是开那个面包车来开这个票。就是从济源往江苏运的猪,他们都过来开大票。

  【正文】

  而在记者的进一步调查中又有了一个重大发现,这些喂了“瘦肉精”的猪,不仅被卖到南京等地的市场,而且还有一部分被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收购了。据一个名叫曹复兴的猪贩介绍,他从去年开始贩运生猪,主要就是卖给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随后,记者跟随这名猪贩来到温县一家养猪场。这家猪场有几十头即将出栏销售的生猪,其中有的猪因为后腿上肉太多,连走路或起身都显得困难。

  【同期】

  记者:它为啥起不来啊?

  那个体形好的,加(瘦肉)精的都起不来。

  【正文】

  这些喂了“瘦肉精”的猪中间,猪贩挑出十几头“加精”效果明显、体形相对较好的猪,全装上了运猪车。

  记者跟随这辆运猪车来到济源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只见这车猪被送进了济源双汇公司。

  【正文】

  这位猪贩告诉记者,去年以来,他往济源双汇公司卖过不少这种加“瘦肉精”的猪,都是由关系熟悉的业务主管负责接收,所以一般都不会被检测出来。记者随即来到济源双汇公司,找到了这位名叫宋红亮的业务主管。

  【同期】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部业务主管 宋红亮

  我们的收购价,你那个瘦肉率高,肯定价格自然就高了。我这边,加了瘦肉精,停喂一周就可以。

  【演播室】

  养殖户违法使用“瘦肉精”喂养生猪,而当地从饲料、养殖、检疫、运输一直到最后屠宰,整个监管链条全线失守,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最终“瘦肉精”喂养的生猪就流入了市场和济源双汇公司。那么,这些用来喂养生猪的“瘦肉精”到底来自何方,又是怎样流入生猪养殖环节的呢?

  【正文】

  在新闻频道“315特别行动”《“健美猪”真相》节目播出之后,河南省公安部门立刻成立专案组针对节目中报道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很快警方就掌握了一个有价值的线索。

  据抓获的多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的手中的瘦肉精,都是从郑州一个叫刘建业的人的手中购买的。但是经过调查,专案组排除了刘建业售卖“瘦肉精”的可能性,不过有一个细节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根据刘建业介绍,他的身份证在几年前就已经丢失了。

  根据这个线索,经过缜密侦查,专案组发现郑州的陈玉伟一直在使用刘建业的身份证,并且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3月22日,在公安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陈玉伟落网。另外一名“瘦肉精”的主要销售商肖兵也在同一天被警方抓获。专案组立即对这两名“瘦肉精”销售商进行了审讯,发现他们只负责销售“瘦肉精”,那么他们销售的“瘦肉精”到底来自哪里呢?专案组仔细分析了相关线索之后,发现陈玉伟经常向湖北襄阳的一个账户里汇款。

  【同期】郑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支队 副支队长 高玉生

  后来发现襄阳市这个人也曾经到过郑州,到郑州没和其他人联系,就和陈玉伟联系,因此我们分析,他是上线的可能性比较大。

  【正文】

  给陈玉伟供货的,是湖北襄阳的刘襄,此时刘襄早已闻风而逃,专案组掌握到刘襄妻子刘鸿林的一条线索。

  【同期】焦作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副支队长 葛向东

  本来是去抓他老婆。正好那一段修路,我们的车过不去,我们倒车,他老婆(开车)往前走刚好撞上。撞上以后,我们下来看对方的驾驶证,一看刘鸿林,因为我们前期都掌握她的照片,身份基本信息我们都得到了,一看就是我们要抓捕的人。

  【正文】

  根据刘鸿林的交代,专案组随即在丹江口的一家宾馆内将刘襄抓获归案。经过对刘襄的调查和审讯,专案组发现, 2007年,当他的朋友奚中杰向刘襄提议合作制售“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并告诉他这种产品很赚钱的时候,两个人一拍即合。刘襄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盐酸克仑特罗的研发。

  【同期】被告人 刘襄

  记者:你研发用了多长时间?

  大概四个月吧,四个月左右吧。

  【正文】

  于是,刘襄就找到了襄阳市襄九精细化工厂的负责人,以合作开发化工产品为由,借用这家化工厂的一个车间,开始大量生产销售“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

  根据刘襄介绍,他在生产过程中非常小心,就连车间的工人都不知道他们生产的就是“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

  【同期】被告人 刘襄

  整个过程,包括买原料都是我联系。销售、生产组织都是我组织的。

  记者:你生产的工人,知道你做的是什么吗?

  不知道。

  【正文】

  从2007年到今年3月被警方抓获,刘襄共生产“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2700多公斤,获利250万元。

  【正文】

  刘襄生产出来的“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纯粉,经过奚中杰、陈玉伟和肖兵等人销售给他们的下线,而这些下线再将这些盐酸克仑特罗纯粉按一定比例进行稀释,然后再卖给养猪户,最终“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就流入到了生猪养殖环节。根据调查,刘襄等人将“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销售到了河南、山东、北京、湖南、海南、安徽、黑龙江、广东等8个省市的生猪养殖户。

  为了尽量保密,陈玉伟等人在“瘦肉精”运输这个环节也是精心设计,煞费苦心。将货物卖给下线时,也是用物流发货的形式手机联系,货到打款,陈玉伟等人从来不和下线人员见面。

  至此,这条“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产销链条就完成被破解了。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刘襄等人之所以铤而走险,明知盐酸克仑特罗饲养的生猪食用后对人体健康有害,并在没有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瘦肉精”的整个产销和使用链条的各个环节都利润丰厚。

  在“瘦肉精”生产环节,盐酸克仑特罗原粉价格一般为每公斤2000多块钱,扣除成本后,每公斤有600至700元的生产利润。

  在销售环节,相关人员通常会添加淀粉等物质对盐酸克仑特罗原粉进行稀释,再以每公斤200多元的价格卖给下线销售人员或者养殖户。在这个环节销售人员每销售一公斤盐酸克仑特罗原粉加工出来的稀释粉,获得的利润也会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在养殖环节,生猪养殖户拿到稀释后的“瘦肉精”,按照一定比例添加到饲料当中。一头猪大约从180斤开始喂食添加了“瘦肉精”的饲料,喂养二十到三十天后便可出栏销售了。根据计算,每头猪使用“瘦肉精”成本仅为一元钱左右。而使用了添加“瘦肉精”的饲料,生猪瘦肉率就会大幅提高,以每头生猪100公斤计算,每头猪能多赚40到60元,按小型养猪场一年出栏100头生猪算,可额外获利4000到6000元。而使用“瘦肉精”所增加的成本不过100元左右。

  【同期】公诉人

  被告人刘襄、奚中杰、肖兵、陈玉伟、刘鸿林,明知用盐酸克仑特罗饲养的生猪食用后对人体健康有害,为牟取暴利,置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于不顾,仍生产、销售用于生猪养殖的盐酸克仑特罗,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

  【正文】

  公诉机关认为,刘襄等五名被告人均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了8个多小时的庭审,最终法院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

  【同期】审判长

  判决如下,全体起立,被告人刘襄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奚中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肖兵。

  【正文】

  采访中刘襄告诉记者,他曾经很多次想不再生产“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了,可是几次都没有停手,现在即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时候,他真的觉得后悔了。

  【同期】被告人 刘襄

  如果能重新再来,我绝对不能做它,害了很多人,这确实是不对的,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

  【演播室】

  刘襄、奚中杰、王二团等8人,分别被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中刘襄等5人是继奶粉“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司法机关再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进行起诉和判决。在整个“瘦肉精”事件当中,仅河南省相关部门就已经控制了涉案人员96人,其中逮捕49人,刑拘17人,那么这些涉案人员将依法受到怎样的惩处,我们也将继续关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指出,对发现的非法制售瘦肉精的窝点和渠道,要坚决查处、依法打击,部分生猪养殖户,明知禁用,人为添加,主观恶意显而易见,必须依法严惩,一些地方对瘦肉精非法制售,使用行为疏于监管,导致瘦肉精流入生猪养殖环节,造成严重后果,必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希望这样的严肃惩处能起到警示效应,净化我们的食品市场,保障百姓餐桌的安全。好,感谢收看《每周质量报告》,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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