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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上海静安大火善款仅发420万 4000万去向不明

来源:大洋网
2011年09月06日11:34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幢公寓起火,58人遇难71人受伤。事故过去已近1年,连日来,部分受灾者表示,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共捐款4480万元,如今只有约420万元发放到受灾者手中。另外4000多万元饱含捐款者爱心的善款哪去了?目前,以21名受灾者为代表的维权者,已委托著名律师袁裕来,追问其他善款的去向。

  【受灾者报料】 4480万目前仅发放420万

  “4480万元的善款,事故发生快一年了,目前仅有420万元发放到受灾者手中!”9月5日,在上海“11·15”静安大火中的受灾者网上的报料,立即引来各界关注。

  这场大火发生在2010年11月15日14:20左右,起火的是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一幢28层高的公寓,事故中死亡58人,受伤7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58亿元。

  据报料人透露,大火发生后,社会各界,尤其是上海各界纷纷捐款。“据受灾者不完全统计,捐款额度4480多万元,均明确了捐赠对象是受灾群众、受灾家庭或者受灾老人,可是至今落实给受灾者的总数却只有420万元。一些受灾者在艰难度日。”

  据介绍,上述这些捐款分别是由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区民政局等单位接收。

  【维权代表】 解释数字“4480”与“420”来源

  在“11·15”静安大火中,王閧失去了母亲和妻子。回想起去年的那场大火,他依然感到撕心裂肺。在追问4000多万善款去向的过程中,王閧是21名维权代表之一。9月5日下午,他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问及“4480万元”与“420万元”是如何统计出来的,王閧称,“4480万元”是静安大火事件发生后,上海当地媒体报道善款捐赠情况时报道出的数字;目前发放到受灾者手中的“420万元”,也是当地相关媒体报道的数字。

  他说:“每一笔善款,都饱含捐赠者的爱心,可是另外4000多万的善款,到底哪里去了?截至目前,我们并没有见到详细的收支明细。”

  【袁裕来】 要求政府公开相关信息

  9月5日,以专于行政诉讼而在业界知名的袁裕来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他已接受了王閧等受灾者维权代表的委托,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开展。

  “11·15”静安大火发生后,上海成立了“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袁裕来表示,汇总统计、将捐赠发放给受灾者等工作,是“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因此善后领导小组一定掌握着相关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他已经申请公开准确记载着“11·15”火灾事故捐赠来源、捐赠对象、捐款内容(金额)、发放金额和对象详细情况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于善后领导小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临时机构,法律责任应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承担,信息公开申请是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的。

  同时,基于善后领导小组没有履行将捐款发放给受灾者的法定职责,受灾者们同时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及时履行收取、汇总统计、将捐赠发放给受灾者法定职责的申请。

  【相关部门】 未向记者提供详细信息

  9月5日下午,记者分别与上海市民政局、静安区民政局、静安区红十字会等取得联系。

  问及“11·15”静安大火发生后的善款信息,静安区红十字会秘书长王女士表示表示,火灾发生后,社会各界纷纷捐献爱心款,通过的渠道很多,“通过我们区红十字会捐献的,共有700多万元,我们已先后分两批全部转交到了静安区慈善基金会,第一批是在火灾发生后不久转交的600多万元,第二批是上上个月转交的100多万元。这些捐款是专款专用的,接收善款的明细我们有。”

  另外,上海市民政局、静安区民政局、上海慈善基金会等部门相关人员接受采访时,未提供“11·15”静安大火社会捐赠善款收支情况的明细。

  新闻回顾

  上海“11·15”特大火灾案

  【事故回顾】

  时间:11月15日14时20分左右;

  地点:上海静安区余姚路胶州路;

  事件:一正在进行外立面墙壁施工20多层住宅脚手架突发大火。

  原因: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

  死伤: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

  善后调查:事故发生后,上海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事故问责:

  上海大火事故54人被问责 俞正声称应担失察之责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责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长韩正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上海大火处理决定公布:区长撤职 市长作检查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经国务院同意,11月17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给予上海市市委委员、静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仁良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上海市市委委员、安区委书记龚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上海市副市长沈骏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责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长韩正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事故分析:

  公安部:保温材料等诸多因素造成上海住宅楼火灾

  现在初步查明,火灾起因是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而且这幢楼是在已有156户人家入住的情况下进行外立面的装修施工,相当于边营业边施工,这是安全生产的大忌,楼内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疏散难度大。正是这么多致灾因素叠加到一起,才酿成了一场近年来罕见的大火,才会导致这么惨重的人员伤亡。

  延伸阅读:

  高楼救火是世界难题 居民逃生自救很重要

  李梅玲介绍,高层建筑火灾救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虽然理论上最先进的消防车升起高度最高可以达到100米,但受空间、风力等因素影响,实际效果并不是特别好,最主要逃生手段还是靠“自救”。

  专家:高楼耐火可超3小时 有序下楼逃生来得及

  上海高楼大火造成53人死亡的特大事故,引起市民对身处高楼如何防火逃生进行反思。有数据显示,广州有超过一万栋10层以上的高楼。而据消防部门介绍,广东省目前使用的云梯高度在70~90米之间,到达楼层不足30层,而喷水灭火同样遇到高度难题,消防问题不容忽视。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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