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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华商遇警察暴力执法 维权胜诉政府赔偿10万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13日10:55
随着高庭驳回政府的上诉,张甡铬(右)有望在一个月内获得10万令吉赔偿,旁为代表律师黄启斌。
随着高庭驳回政府的上诉,张甡铬(右)有望在一个月内获得10万令吉赔偿,旁为代表律师黄启斌。

  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大马华裔商人张甡铬4年前遭警员扣查和殴打案件,沙亚南高庭日前驳回政府的上诉,谕令政府在一个月内赔偿10万令吉。沙亚南民事高庭法官再纳阿兹曼驳回政府的上诉申请,并谕令政府须赔偿2000令吉的堂费。

  同时,沙亚南民事高庭司法专员阿末查基也针对张甡铬的申请,谕令政府必须在一个月内,赔偿10万令吉外加37000令吉的利息金予张甡铬。

  60岁的张甡铬对高庭推翻政府上诉的裁决感到非常高兴,并认为这是一个公平的裁决。

  巴生地方法庭是于2010年6月14日裁决,起诉人张甡铭获10万令吉赔偿及8%利息,日期从2007年2月9日案发当天算起,直至案件解决。

  巴生地方法庭也在2010年11月30日下达金额指令证书。之后,政府拒绝赔偿,并上诉至沙亚南高庭。

  为此,张甡铬曾于今年8月2日申诉,在苦等一年后仍未获得政府的赔偿,并指政府藐视法庭。他因此也向沙亚南民事高庭申请执行令,谕令财政部长向他作出赔偿。

  司法专员阿末查基表示,法官再纳阿兹曼已驳回政府的上诉,因此政府已务必要履行赔偿责任,所以法庭无需再发出执行令。

  阿末查基今日也择定11月14日聆审政府在此案所要缴付的堂费和惩戒赔偿。

  张甡铬的代表律师是黄启斌,而政府代表律师则是副检察司娜嘉。

  黄启斌在审讯毕后说,由于财政部长之前无视申请证明书拒绝赔偿,实属违法之举,因此其当事人将索取50万令吉的惩戒赔偿。

  张甡铬是一名五金打桩建材商人,他于2007年2月8日,在位于巴生班达马兰工厂遭警员上门逮捕,并带返班达马兰警局;张氏向警员要求致电联络家属和委任律师被拒,警员禁止他使用手机,也没有告诉他被捕原因,并扣留他5天4夜。

  他宣称被扣第二天遭班达马兰警局警员柏特里当众殴打,并伤及头、耳朵和手部,要求治疗和报警亦不受理。

  之后,他在向巴生警方报案并上诉巴生地方法庭,针对警方滥权及抵触其人身自由,不允许他联络律师及不告知逮捕原因,且在执行任务时使他害怕、痛苦和蒙受损失,而起诉柏特里(第一答辩人)、警方(第二答辩人)和政府(第三答辩人)索赔。

  另外,总检察署也将柏特里控上巴生推事庭,惟裁决结果是柏特里无罪释放。

  当时张甡铬声称,已得到总检察署的承诺会向高庭提出上诉,但是直至今年8月1日,其代表律师向负责案件副检察司询问时,才被告知已撤回上诉。

  他也对总检察署从未通知他撤销上诉原因以及何时作出撤销举动感到不满,此举导致他追究无期。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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