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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七成中国女性对性别歧视现象有明确认识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21日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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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1日电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今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等有关情况时指出,7成以上的女性对性别歧视现象有明确认识。

  宋秀岩介绍,在法律权益和认知方面,83.4%的人知道中国目前有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76.3%的人赞成“在都尽到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女儿应该与儿子平等继承父母财产”。7成以上的女性对性别歧视现象有明确认识。在就业方面遭遇过性别歧视的女性占10%。

  宋秀岩称,在性别观念和态度方面,被调查者中有83.5%的人认同“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88.6%的人同意“男人也应该主动承担家务劳动”;86.7%的人赞同“男女平等不会自然而然实现,需要积极推动”。同时,调查也显示,认同“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的男女比例分别为61.6%和54.8%。

  宋秀岩在答记者问时指出,无论是就业的歧视还是在工作岗位上晋升方面的歧视,从这次调查的数据看女性在这方面受歧视的现象还是明显存在的。“我想这个问题有历史的原因,中国毕竟是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历史的国家,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甚至是男尊女卑的思想长期以来的影响很大,同时我们在社会生活的过程当中也确实有各方面的因素导致了女性在一些方面受到歧视,这也是全国妇联非常关注和认真研究的问题,以便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的问题。”

  宋秀岩呼吁,全社会大力宣传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能够使性别意识纳入决策的主流,能够在全社会为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宋秀岩还指出,赋权女性是全社会包括整个世界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赋权女性问题,“我们在宪法当中已经明确地提出"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在1995年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专门在大会上提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同时这项基本国策还写进了2005年修改的《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宋秀岩举例说明,“在我们中国的最高层,应该说有八位女性领导者,他们分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委员刘延东,还有三位人大女性副委员长和四位政协女性副主席,她们在党和国家讨论重大问题的时候,都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且都能够得到采纳。这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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