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12月1日电(陈庆芳)继国家发改委昨日宣布上调全国销售电价后,记者1日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自12月1日起,山东将调整上网和销售电价,最高上调额度近六分钱。其中居民电价将按照国家部署结合居民阶梯电价一并考虑,暂不调整。
据山东省物价局官方网站显示,山东省此次电价调整主要涉及该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25元;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试行脱硝加价,每千瓦时提高0.008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008元。以上价格调整政策影响该省销售电价总体水平每千瓦时提高0.0284元。在各类销售电价安排上,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378元;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338元;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578元,上调近6分钱,是此次电价调整的最高额度。
据了解,山东此次电价调整主要是为疏导该省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并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的部署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