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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上网电价即日涨居民电价暂不调 调整待听证

2011年12月02日04:57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从12月1日起,广东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对全省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实施上调。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则暂不调整,留待将来召开听证会之后实行阶梯电价。这是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的。

  文/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岳佳综

  据省物价局介绍,近年来,市场电煤价格持续上涨,燃煤电厂经营日益困难,为疏导煤电价格矛盾,国家发改委决定提高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并加强电煤价格调控,对2012年电煤价格进行临时干预。

  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广东的电价调整方案从12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调整后,全省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其中,所有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统一提高2.3分,个别山区困难电厂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5分;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65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涨幅均低于全国平均提价水平。

  省物价局表示,在本次电价调整过程中,将对安装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电价补偿政策,补偿标准为每千瓦时0.8分;适当提高小水电上网电价,并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等。提高上网电价后,全省的销售电价相应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此次销售电价的调整对各区域、各用户实行有差别的调价方案。

  居民电价调整待听证

  省物价局明确,在此次电价调整方案中,居民电价暂不调整。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居民生活用电将试行阶梯电价制度。近日,该委已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下一步,省物价局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调研广东居民用电情况,听取各方意见,按照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实行。

  总体上看,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我省80%居民用户的电价不作调整,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的电费负担有所降低,剩余20%用电大户超过第一档电量部分的电价有所提高,从而起到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作用。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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