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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冒用身份证登记 姐姐“被结婚”一年半不知

2011年12月08日02:22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妹妹未满婚龄怀孕 冒用姐姐身份结婚

  如今两子女一个成黑户一个上学难,其姐也因是外甥女“亲妈”没敢结婚

  妹妹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却怀孕了,“妹夫”担心被罚钱,竟偷偷拿着姐姐的身份证就去领了结婚证。如今,妹妹两口子闹矛盾不想一起过了,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也根据姐姐的请求撤销了结婚证。但姐姐昨日向信息时报记者诉苦,称现在自己快28岁了,因为外甥女被登记成了她的“亲生女”,至今没敢结婚。她还担心,自己合法登记结婚后,真正的亲生子女反倒成了“黑户”。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姐姐“被结婚”一年半后才知

  2006年5月,家在花都的阿芬(化名)的妹妹小佳(化名)由于未达到法定婚龄,用了姐姐阿芬的第一代身份证,以阿芬的名义与男友林某(化名),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下属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两个月后,妹妹小佳便生下了一个女儿。

  由于阿芬一直在广州市区工作,每个月只有两天休息回家住,而妹妹和“妹夫”则住在娘家,因此阿芬根本不知自己的身份证被妹妹冒用的事情。2007年12月,小佳又生了一个男孩,“妹夫”林某这次直接将阿芬的户口也迁走了,移到了林某自己家的户口本上。

  阿芬的姑妈告诉记者,小佳这个时侯才告诉姐姐说拿了结婚证。阿芬觉得很奇怪,反问“你怎么拿到的?”小佳只好承认是拿了姐姐的身份证办的。阿芬听了以后当场就哭了,说“这样会害死我的!”阿芬还说,妹夫林某称到时候会帮她“搞回来”,但是一直拖了几年都没办妥。

  2008年,阿芬曾多次与婚姻登记处交涉,还曾申请撤销与林某的结婚证,但均无果。2010年1月,阿芬向花都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立案庭告知阿芬婚姻登记处不是被告主体,于是阿芬修改了起诉状,将花都区花东镇政府告上法庭。

  谁之过?

  结婚登记处:姐妹俩长得像 我们没错

  花东镇政府代理人认为,经办人员在审核了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并由双方亲笔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后,才发放了结婚证。阿芬的妹妹用姐姐的身份证时,由于阿芬与小佳为同胞姐妹关系,样貌相似,且第一代身份证的成像效果较差,登记处在审查小佳提交的户籍资料后予以登记,并没有过错。

  同时,该代理人认为,小佳用姐姐身份证与林某的婚姻登记,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政策,阿芬事后明知事实,却又未及时向登记处反映情况,才造成这个结果。

  因此,花东镇政府代理人认为,本婚姻登记是阿芬和小佳、林某三人的共同过错造成的,该婚姻是无效婚姻,请法院判令阿芬与第三人林某的婚姻无效。

  阿芬:妹夫为何一人就能领证?

  阿芬告诉记者,当时“我妹妹没到结婚年龄,所以如果生了小孩就要罚钱,他们可能就因为这些问题怕罚款,拿了我的身份证去领结婚证”。

  但阿芬表示自己并不是没有告诉婚姻登记处这个结婚证是有问题的,“当时我跟他说,为什么你不核对是不是同一个人?”她还强调,“我们两姐妹都长得不像,而且当时我妹妹也没有到场签字”。

  阿芬称,“我妹妹跟我说,其实她也没有去领结婚证,是我妹夫一个人去的。妹夫有亲戚,写了个说明找了关系,那边就让他过了关。”

  法院判决:经办人员没严审 撤销两人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花都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婚姻登记处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及履行严格审查的义务,本案中花东镇政府的经办人员没有严格审查小佳提交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致使小佳、林某违法领取结婚证;且被告在诉讼中没有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据此认定花东镇政府向小佳、林某颁发的结婚证没有证据、依据。

  该院还查明,阿芬自己尚未结婚,户口及名字已被他人冒用并领取了结婚证,其权利已明显受到了侵害。因此,判决撤销阿芬与“妹夫”林某的结婚证。

  判决宣判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该判决书已经生效。

  无辜孩子:一个上学难一个成黑户

  事发后,小佳没有与林某重新领回结婚证,两人分居后,因为没有上户口,婚姻又被撤销,他们的小儿子成了“黑户”。而快七岁的大女儿,由于明年就要上学,他们希望把女儿户口迁回女家。上个月,他们曾与男方交涉,“但男方不同意”。

  另一方面,阿芬被冒用身份带来的困难同样没有完全解决。虽然法院已经帮她撤销了结婚证,户口也迁回来了,但是妹妹女儿的出生证等证件还是挂在阿芬的名下,成了阿芬的“亲生女儿”。阿芬无助地表示,这样对还未婚的她影响很大。此前她跟男友提及此事时,男友很在意,并且反问“为什么拿你的身份证结婚?”虽然后来阿芬解释清楚了,但也很担心这件事会影响到两人之间的感情。

  阿芬还担心:“如果我生了孩子,前面还有一个孩子在我名下,会不会倒回来对我罚款?我的孩子会不会上不了户口也成为黑户?”

  记者就本案采访了花都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得知,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对子女的影响是相同的,也就是说,阿佳两个子女都将成为非婚生子女。记者了解到,阿佳的小儿子成为黑户的问题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按照相关政策,非婚生子女在交纳罚款后仍可以入户。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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