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江苏丰县首羡校车发生重大侧翻事故 > 江苏校车车祸消息

江苏校车将配安全监督员 出事小学安排心理疏导

2011年12月14日10:5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苏振新 王赟 蔡蕴琦

  中国江苏网12月14日讯 12月12日傍晚,徐州丰县首羡镇发生一起接送小学生车辆侧翻掉入路边沟内的交通事故。截至目前,事故造成15人死亡。另有8人住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分别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抢救受伤人员,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12日晚,省政府办公厅连夜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坚决防止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含办学点),对所有接送车辆及驾驶人员立即开展逐一安全检查,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路面执勤力度;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安全监督员跟车,并选择安全路线。

  《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对所有承担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再教育、再警示。

  随着冬季到来,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大雾、降雪及路面、河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

  教育部13日发出通知,要求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进行再检查再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

  政府发布

  13日上午第一场发布会

  出事时车载29学生15人死亡 因躲避人力三轮车侧翻

  丰县人民政府1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2日的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处置情况。

  丰县副县长张斌介绍,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苏CR1836为少林牌SLG6型客车,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车主名为洪旭,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因该车侧翻于路边水深约60厘米的水沟内,车厢内进水,致使部分被挤压在下层的学生溺水、窒息。

  据介绍,12日下午,首羡镇一辆核载52人的接送学生车辆接送47名首羡镇中心小学学生回家,17时45分许,该车行至张后屯村附近时,车上尚有29名学生,因躲避一辆人力三轮车,车辆发生侧翻滑入路边水沟。经附近村民和公安民警全力抢救,6名没有受伤的学生被直接护送回家,其余23名学生部分经首羡镇卫生院应急处置后分别送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进行抢救。至13日2时许,共有15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新华社

  13日下午第二场发布会

  当地校车全部停运整顿 赔偿救助方案正研究

  丰县人民政府13日下午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县校车侧翻事故处置情况。丰县副县长张斌表示,当地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全部停运整顿。

  据介绍,事故调查组正对事故具体原因进行深入调查了解,8名伤者中的7名病情趋于好转,生命体征平稳。1名病情较重,尚未度过危险期。此次救援中,当地医疗机构共出动救护车辆13辆、医疗救护人员260余名进行全力抢救,采取一人一个救助小组的救助办法,对伤者进行医疗救治。

  丰县四套班子领导带队组织机关干部全方位做好遇难者家属、亲属的善后安抚工作。县委、县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并依法依规及时公布、及时到位。

  另据丰县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事故校车与学生家长直接协议用车,因此车上没有老师陪同,目前,首羡镇中心小学教学秩序正常,当地安排了5名心理老师为学生提供心理疏导。新华社

  警方认定

  侧翻校车曾被要求停运 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

  江苏丰县警方13日表示,12日发生在丰县首羡镇的小学生校车侧翻事故中,当事车辆此前曾因未备案被要求停运,且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警方初步认定,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 目前,司机已被警方拘留。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表示,当事司机是车主洪旭本人,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但按照规定,校车需要办理专用手续才能运营,当事车辆因“未备案”曾被停运。

  据介绍,该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可以驾驶校车,而经车主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他的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洪旭于事发当天临时驾驶该车,而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陈立坤说,丰县基本上没有政府购买的校车,全县接送学生的车辆都是个人购买,跟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由学校负责对这些车辆进行监管。 新华社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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