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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校车未备案曾被令停运 车进水部分学生窒息

2011年12月14日07:49
来源:京报网
  12月13日,保险理赔人员在对事故校车拍照。 新华社记者 刘兆权摄
12月13日,保险理赔人员在对事故校车拍照。 新华社记者 刘兆权摄

  江苏丰县召开新闻发布会:接送学生车辆全部停运整顿

  江苏丰县人民政府1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2日此间的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处置情况。目前,事故已造成15名学生死亡,尚有8名伤者正在积极治疗中,当事司机已被警方拘留。江苏省丰县人民政府13日下午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县校车侧翻事故处置情况。丰县副县长张斌表示,当地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全部停运整顿。

  车内进水部分学生溺水窒息

  丰县副县长张斌介绍,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苏CR1836为少林牌SLG6型客车,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车主名为洪旭,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据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因该车侧翻于路边水深约60厘米的水沟内,车厢内进水,致使部分被挤压在下层的学生溺水、窒息。

  据介绍,12日下午,首羡镇一辆核载52人的接送学生车辆接送47名首羡镇中心小学学生回家,17时45分许,该车行至张后屯村附近时,车上尚有29名学生,因躲避一辆人力三轮车,车辆发生侧翻滑入路边水沟。

  经附近村民和公安民警全力抢救,6名没有受伤的学生被直接护送回家,其余23名学生部分经首羡镇卫生院应急处置后分别送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进行抢救。至13日2时许,又有3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人数升至15人。目前,尚有8名伤者正在积极治疗中。

  车辆未备案曾被要求停运

  江苏丰县警方13日表示,12日发生在丰县首羡镇的小学生校车侧翻事故中,当事车辆此前曾因未备案被要求停运,且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警方初步认定,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表示,当事司机是车主洪旭本人,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但按照规定,校车需要办理专用手续才能运营,当事车辆因“未备案”曾被停运。

  据介绍,该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可以驾驶校车,而经车主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他的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洪旭于事发当天临时驾驶该车,而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

  陈立坤说,丰县基本上没有政府购买的校车,全县接送学生的车辆都是个人购买,跟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由学校负责对这些车辆进行监管。

  校车上没有老师陪同

  据介绍,事故调查组正对事故具体原因进行深入调查了解,8名伤者中的7名病情趋于好转,生命体征平稳。1名病情较重,尚未度过危险期。此次救援中,当地医疗机构共出动救护车辆13辆、医疗救护人员260余名进行全力抢救,采取一人一个救助小组的救助办法,对伤者进行医疗救治。

  丰县四套班子领导带队组织机关干部全方位做好遇难者家属、亲属的善后安抚工作。县委、县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并依法依规及时公布、及时到位。

  另据丰县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事故校车与学生家长直接协议用车,因此车上没有老师陪同,目前,首羡镇中心小学教学秩序正常,当地安排了5名心理老师为学生提供心理疏导。

  教育部要求再检查再落实

  针对12日下午江苏徐州发生的接送小学生校车事故,教育部13日发出通知,要求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进行再检查再落实。

  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部长袁贵仁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并作出部署,决定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了解情况,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同时连夜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再落实,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

  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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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监总局:

  校车标准应更严 应被赋予必要特权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 陈炜伟 朱立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13日在新华网参加访谈时说,校车的标准应该严于其他载客客车标准,应该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车安全运营的条件,甚至可以赋予它必要的特权。

  黄毅说,近一个时期接连发生的校车事故让人非常痛心,也凸现了在校车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需要在校车的安全管理上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

  他说,需要建立校车安全准入的标准,校车要有更加严格的标准,效能要更优于其他客车。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在校车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划分,校车制造、运营和管理等问题涉及很多部门,也需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界定相关部门的职责,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形成校车安全监管的合力。

  黄毅说,全社会对校车的安全也需要形成共识,学生家长本身应树立安全意识,抵制不合格校车,对校车存在的问题可以举报监督。学校要做好校车管理,在接送学生的时间排序、接送上下车地点,以及接送学生的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此外,还需要解决无证承担校车运输等非法载客的问题。

  黄毅表示,《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日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将来颁布实施之后,会对校车的安全准入、校车的安全标准、校车安全监管的职责,以及在校车安全管理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都要作出明确规定。我们期待着这部法规能够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尽快颁布实施,从而使校车的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相关新闻

  顺德一校车被撞37名小学生无生命危险

  据新华社广州12月13日电(记者 刘大江)记者13日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获悉,该镇12日发生一起货车撞校巴事故,送院治疗的37名小学生均无生命危险,目前尚有7人留院治疗,其中1人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有望14日早转到普通病房。

  乐从镇党委委员蔡遥炘说,收入重症监护室的这名小学生为头部外伤、脑组织挫伤,目前神志清楚,对答清晰,生命体征稳定,经观察48小时病情稳定后,14日早有望转到普通病房。

  乐从镇政府提供的通报称,12日6时30分许,司机曾某驾驶的湘EA5012号重型自卸车由西向东在乐从镇黎湖工业区工业大道行驶,当行至汇龙刨花板厂对面十字路口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经过该路口、由芮某驾驶的粤E14520号大型专用客车(乐从颖林水藤小学校车)发生碰撞,校车上有61人,其中小学生59人。当时送院治疗37名小学生,最终留院治疗7人。

  乐从镇政府通报称,颖林小学校巴核载69人,当时实载61人,并未超载,同时车辆合格,驾驶员持有效驾驶证件。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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