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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临高工商所长带人砸手机店 事后称酒后冲动

2011年12月20日10:27
来源:南海网 作者:王燕珍
带人砸店的工商所长陈某才(视频截图)
带人砸店的工商所长陈某才(视频截图)
手机柜台被砸(视频截图)
手机柜台被砸(视频截图)

  17日下午3时许,2名男子突然冲入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的一家手机专卖店,在砸完该店柜台后又迅速跑走。事发当晚参与砸店的男子主动到派出所承认错误,与受害人达成和解赔偿1万多元,而这名男子竟然是临高县工商局南宝工商所所长陈某才,称是喝酒后冲动才砸了亲戚的店。事发后,临高县工商局对陈某才作出了免职的处理。

  记者王燕珍摄影报道

  手机店大白天被砸 顾客认出砸店者是公务员

  记者从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上看到,这家被砸的手机专卖店被砸坏的手机柜台还摆在店里的一个角落,四周散落着大量的碎玻璃,不少摆在柜台里的手机也被玻璃刮花。据店里的营业员介绍,当时两名行凶者砸店十分突然,大家都很意外。

  被砸手机店的营业员小陈说,17日下午3时许,一男子刚进来就问一名营业员“这个柜台是你的吗”,营业员说是,男子听完就出去了。没想到过了一会儿,之前进来的男子带着另一名男子进入店里,二话不说操起凳子就砸向柜台,之后迅速离开了。经过清点,柜台里一共有27部手机的外壳被碎玻璃刮花。

  事发后,手机店的营业员立即报警,虽然两个人砸店的时间很短,但是现场依然有一些顾客认出了其中一人竟然是临高县某单位的公务员。

  男子主动到派出所承认错误 称酒后冲动愿赔偿1.1万

  为了查证砸店男子的身份,记者随后来到辖区临高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西门派出所的王焕勇所长表示,经过调解,砸店男子陈某才在事后主动到派出所承认错误,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和解。

  在派出所提供的一份调解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带头砸店的男子名叫陈某才,今年31岁,出事后愿意向手机店赔偿11500元的损失。

  那么,当时是因为什么要砸店呢?陈某才的解释是喝了点酒,现在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所以主动向受害方道歉并赔偿损失。对于更多的情况,陈某才不愿意多说了。

  在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对于自己的身份,陈某才也不愿意多说。但是记者从陈某才的家人口中得知,他是南宝工商所的所长。

  手机店当天晚上再次被砸 一名营业员被打伤

  17日晚9时许,记者采访离开后,被砸的手机店又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3名年轻男子突然跑到手机店,一男子站在店外,另两名男子气势汹汹地拿起垃圾桶、塑料凳等物品砸向柜台营业员小陈,被人拦住时还爬上柜台,又挥手想打小陈。

  小陈说,她当时正好站在门口,2名男子突然拿起塑料凳砸向她的头部和背部,她吓得立即跑进店里,幸亏店里一名男营业员拦住了男子,可男子离开时还威胁她要小心,事后她发现手部和背部受了皮外伤。

  派出所:砸店和打人两件事并无关系

  手机店两次被砸,是否有什么关联?19日上午,记者来到西门派出所,据孙敬海教导员介绍,该手机店一天内所发生的两件事并没有关系。

  据警方调查,在事发前一天,陈某才和手机店老板吴某在一起吃饭时发生了一点口角。隔日陈某才喝酒后和朋友去手机店找吴某理论,但吴某不在,当时正好老板娘在店里,听到老板娘说话的语气不好,陈某才的朋友先动手砸店,两人砸店后就离开了现场。

  而对于当晚手机店发生的打人一事,据警方初步了解,打人的3名男子是因在该店购买了二手手机,想退货遭拒才打人的。目前警方已经掌握打人者的情况,将进一步调查。

  临高工商局:已免去当事人工商所长职务

  19日上午,临高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符浪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砸手机的男子的确是南宝工商所的所长陈某才。在得知陈某才的事情后,局里连夜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处理陈某才的事。对于陈某才酒后带人砸手机店的事,尽管不是在上班时间发生的事,但作为一名工商人员,陈某才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工商系统的形象。局里决定免去陈某才南宝工商所所长的职务,同时针对此事成立了调查组。19日上午,局领导和当事人陈某才也向手机店老板道歉,局里还在内部通报此事,让工商执法人员引以为戒。

  据了解,陈某才是临高县工商系统里最年轻的所长,已当了5年所长,平时在岗位上表现不错,可以说是很有前途的,却因为一时冲动做错了事。

  19日晚,记者再次拨打陈某才手机,已关机,而记者费尽周折也没找到其家人。

  符局长说,其实陈某才和手机店老板是远房亲戚关系,事发后,陈某才表示很后悔,因为自己喝酒冲动犯错毁了前途。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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