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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等地下月监测发布PM2.5

2011年12月23日03:36
来源:杭州网-都市快报

  21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2012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说,环保部门必须避免监测数据和群众感受“两张皮”,不能让人民群众遭受污染之害,而监测数据自说自话。

  目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已结束,2012年元旦后有望出台,新标准中增加了PM2.5(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可入肺颗粒物)、臭氧和一氧化碳监测指标。

  对于新标准的实施期限,周生贤给出了新时间表,分四步走: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1月1日是新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期限,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周生贤特别指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做到“三个率先”: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率先争取早日和国际接轨,率先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说,各地监测PM2.5的最大问题是资金筹措问题,2012年财政预算已基本做完,而一套PM2.5的监测设备,最贵38万元,便宜的8万元。初步估算,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总投入要20多亿元,用于PM2.5、臭氧、一氧化碳3种监测设备的采购。

  据新华社、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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