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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辩护人涉嫌伪证罪应由侦查机关办理

2011年12月26日10:06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快讯(记者侯艳 马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今天(26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作者:侯艳 马闯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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