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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女子做生意被骗 为还债骗债主26块翡翠典当

2012年02月02日17:30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林靖
本报讯(记者林靖)一女子为还款竟然骗取债主26件翡翠制品去典当,结果“弄巧成拙”,不仅欠款有增无减,还因诈骗,前日在海淀法院当庭受审。

  本报讯(记者 林靖)一女子为还款竟然骗取债主26件翡翠制品去典当,结果“弄巧成拙”,不仅欠款有增无减,还因诈骗,前日在海淀法院当庭受审。

  这名女子名叫高丽娟,今年28岁,是云南人,在北京顺义首都机场附近和丈夫租房住,大专文化程度,是个体户。

  从被法警带上法庭,整个庭审当中,高丽娟都低着头,眼里含着泪,声音哽咽,说到激动处泪流满面。

  据公诉人指控,前年12月间,被告人高丽娟谎称有客户购买翡翠,在北京海淀区大钟寺等地骗取被害人申先生26件翡翠制品,经鉴定其中22件价值41.1万元。她将骗取的翡翠制品典当,并将伪造的转账支票给申先生用于支付货款。

  对于所有指控,高丽娟均表示无异议。她在供述中称:“前年12月我找申先生谈货,谎说有人出高价,能把以前欠他的26万元货款还清。申先生分3次把共计价值132万元的翡翠交给我,约定见钱给对方货,不见钱不放货。我没遵守约定,私自把货典当到典当行里,前后用5张假支票骗申先生说货能卖出去。从典当行里当的钱两次共32.6万元,还给申先生10万元,还给马先生(另一债主)6万元,用6万元把第一次典当的申先生的4件货赎出,余下的用于还典当行利息钱。申先生向我催要翡翠款时,我以每张2000元购买了5张假支票给他,以拖延时间,因为我确实没能力赎回他的这些翡翠。”

  为什么要诈骗?据高丽娟供述,“以前做珠宝生意被骗了,这几年一直在做拆东墙补西墙的事。都是先从珠宝商手里借货,卖出去了再给钱。”

  她经营翡翠挂件饰品,于2008年认识申先生后,拿过3次货。因为以前的生意欠申先生26万多元,她就先把申先生的翡翠珠宝典当了4件,其他的想慢慢卖。可是申先生催债催得紧,她就把他的翡翠都典当了。“当时就想把货卖了,挣钱还给他。”

  而公诉人出示的几位证人证言证实了除申先生外,高丽娟还向别人借过钱,至事发时尚未还清。马先生通过朋友认识高丽娟后,她向马先生借了18万元。高丽娟借钱的理由是“做生意要进货”,同时她向马先生抵押了一些翡翠戒指。但直到事发时,她仍欠马先生9万多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高丽娟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但她认罪态度较好,目前涉案赃物26件翡翠制品也已发还被害人,得到被害人谅解,量刑时可予以考虑。

  法官让被告人自行辩护,高丽娟说:“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知道自己错了,很愧疚。对不起被害人,也对不起我自己的家人。希望审判长可以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对我从轻处罚。”

  此案未当天判决,法官最后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评议结果另行宣告。李森 摄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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