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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庆卫拒绝给予张妙家20万元:不给是天经地义

2012年02月08日08:25
来源:华商网

  华商网讯 2012年2月7日,药家鑫案受害方代理人张显在自己的微博中发布公告,称“现在张妙的亲人表示愿意接受药家鑫之父药庆卫无条件赠与的20万元,并定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住处(二十街坊)接受该款。”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及其代理律师兰和于2月7日晚间通过微博做出了回应:拒绝给予张平选(死者张妙的父亲)家20万元,同时,若张平选家确实困难,可有条件的给予帮助。

  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首先于7日晚20点02分通过微博表示,针对张显所刊登《关于接受药庆卫赠与二十万元的声明》一事,现受药庆卫委托,全权处理此事。两个小时后,兰和再次通过微博发布声明:1、不该给:赠与合同因受赠方拒绝而不成立;2、不必给:药与张无合同关系,无给付义务;3、不能给:给,是道义,不给,也天经地义;4、如张评选确实困难,在其澄清事实的前提下,药可适当考虑对张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

  据悉,2011年12月29日下午,药庆卫状告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药庆卫认为“张显在微博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让广大不知情的网民对药家鑫父母产生仇恨。”要求张显连续30天在知名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案件审理结果至今未做出宣判。有网友猜测,兰和4点声明中的“在其澄清事实的前提下”,就是指要求张显对“侵犯名誉权”一事做出道歉,在此前提下,药家可能会对张平选家给予适当帮助。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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