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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足坛黑哨一审结果 称或已考虑从轻情节

2012年02月16日15: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2月16日电(记者 张中江) 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件16日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陆俊、黄俊杰等人做出了判决。律师万方亮认为,从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看,其中有可能考虑了法定或酌定从轻的情节。

  16日上午,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件迎来一审公开宣判。从九点开始,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等人做出了判决。

  黄俊杰、陆俊、万大雪、周伟新等4人分别被判3年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吕锋等5人被判6年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其中3人适用缓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广州市众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被判300万元罚金。

  此前有法律人士在分析陆俊等人案情时候曾表示,这些人基本都是被指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按照规定刑期大约在5年到15年之间。今天的一审结果出炉后,较此前的预测要轻一些。

  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方亮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有可能是考虑到其中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的情节。法律规定的量刑年限,是基本的量刑条件。但每个案件都不一样,会有从轻或从重的情节在里面。

  黄俊杰、陆俊、万大雪等人,除有期徒刑之外,还被判没收数量不等的财产。对此,万方亮分析说,一般经济犯罪都有附加刑,并处罚金。有些情况下,会没收非法财产。

  当天获刑的几位“黑哨”中,以涉案过百万的黄俊杰7年有期徒刑最重。而在2003年,足球裁判龚建平曾因受贿37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相比之下,为何涉案金额高了,判刑却轻了?

  万方亮分析称,这主要是由于罪名不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个新的罪名,量刑时比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要轻。2003年时还没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一项。

  预测18日宣判:或数罪并罚 “人情往来”可累积计算

  此次足坛反赌扫黑风暴中更受关注的前足协高官杨一民、张建强案,将于18日一审宣判。有媒体预测:他们所获的刑期将远比陆俊、黄俊杰等裁判重。

  万方亮表示,上述两人身份和裁判不一样。他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要看按什么名义受贿定罪。如果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的话,超过10万就算数额巨大了。而且,如果最终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都成立的话,可能会数罪并罚。

  在杨一民案中,他的律师王树静一直强调,125.49万涉案金额中,很多都属于“人情往来”,不能算为受贿。

  应如何判断这种“人情往来”?万方亮分析说,如果行贿人员不止一次以各种名义送钱,后来求上门办事。那么可以累积计算,认定为受贿罪。

  作者:张中江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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