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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设局骗残疾人卖房 法院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2012年02月27日01:35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武新

  晨报讯(记者 武新)

  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张强被男子陈峰哄骗,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出售给陈峰女儿。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判决张强与陈峰女儿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张强自幼患有癫痫,后来精神出现不正常,据他讲,他和陈峰两人在大街上认识,陈峰得知他有一套住房后,多次以小恩小惠哄骗取得他的信任。2010年9月17日,陈峰自行炮制了遗赠抚养协议书,与张强约定张去世之后,其将房产遗赠给陈峰。当天陈峰又代理自己的女儿与他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房屋所有权为陈峰女儿所有,这份协议中有多处修改痕迹。

  张强的妹妹得知哥哥售房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2011年6月15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宣告,张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后,张强将陈峰的女儿告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在此案审理中,陈峰女儿表示,张强自行决定出售自己房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时候,张强是有行为能力的,她要求张强继续履行协议。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张强具有长期癫痫病史,属于精神残疾人,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涉案房屋买卖协议书中有多处涂改,存在重大瑕疵。法院判决涉案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后陈峰女儿提起上诉。市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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