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张晓晶、涂洪长) 政府及有关部门直面问题、坦承责任,是今年两会给人的一个突出感受。全国人大代表张志勇等人进而提出,在教育、医疗等各领域建立并完善行政问责制度,让责任政府的步伐在今后迈得更加坚实有力。
近年来,各级政府都把责任政府建设作为题中应有之义。今年两会,无论政府工作报告中不讳言缺点和不足,还是政府官员坦诚面对代表委员的不满和质疑,都凸显了责任政府建设前进的脚步。
问责制度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实现形式。目前实行的行政问责制简而言之就是,如果政府和干部在所管辖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要对其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当前,我国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强化政府责任是改革成功的条件,而问责则是把责任落到实处的一个重要保障。
问责制的功效在中央和地方改革都有经验证明。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针对社会关注的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加上其他措施,一年来,房价上涨形势得到有效控制。山东省政府实施教育问责制,对不落实素质教育规定、违反办学规范的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严格监督和严厉问责,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教育责任。问责机制就像一面高悬的明镜,推动各级政府明晰责任,把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改、房地产调控、社会管理、食品安全等,推出一系列有力措施,凸显了政府对社会民生高度负责的执政理念。会后,就需要政府部门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问责机制要落在实处,关键是对不履行职责、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实行责任追究。除内部监督外,还需要引入更多的社会监督力量。除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政府内部专门问责机构的问责外,还要大力推动来自社会、媒体和公众对政府的监督。
作者:张晓晶 涂洪长 (来源:新华网【字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