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农民工门诊费能报销了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从下月起,农民工也可以享受到跟城镇职工一样的医疗保险政策。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从4月1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将统一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医保范围,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也同时启动,用人单位需在4月25日前完成社保缴费工资的申报工作,今年农民工工资也将纳入社保缴费工资申报范围。
之前,农民工医保缴费少,但是待遇水平也相对较低,只能保大病住院的费用,门诊花费不能报销。由于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这种保险也只能“保当期”,一旦将来农民工退休就不能再享受报销待遇。今后,医疗保险将打破参保人员身份和地域界限,确保农民工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
农民工医保前后对比
4月前:每百人集体共用一张卡
4月起:用个人社保卡看病住院
■缴费
4月前:单位少量缴纳,个人不用缴纳
4月起:单位缴费增加,个人少量缴纳
■账户
4月前:个人无医保账户
4月起:个人有专用存折
■待遇
4月前:报销仅限在京工作期间住院费
4月起:定点医院增加并可报销门诊费
■社保卡
解读
农民工按城镇职工缴费标准缴费后,将和城镇职工享受相同的医疗待遇,实现4个统一。
统一缴费办法
过去,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按1%为比例进行缴费。
新政实施后,按照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和每人每月3元缴纳。
统一建立个人账户
过去,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由于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这种保险也只能“保当期”,一旦将来退休就不能再享受报销待遇。今后,农民工的医保缴费也将按照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划入个人账户并计算缴费年限。
统一医保待遇
过去,农民工只能选2家定点医院,而且只能报销大病住院费用,门诊花费不能报销。今后,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和医保待遇标准与城镇职工相同,可以选择4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费用均可报销。
统一持卡就医
以前农民工没有社保卡,每百人才能领到一张就诊卡。今后,农民工参保后可领到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4月起,农民工在未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可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领取社保卡后,再由用人单位携带其社保卡、医疗费单据、处方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