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7·20”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当年搭载的乘客龚明照日前现身。他在给东莞市公安局信件中称,冀中星系被治安员殴打致残。记者向东莞市公安局求证,该局表示确认收到了龚明照的信件,目前正就龚明照反映的问题展开进一步核查。
冀中星的律师刘晓原在8月24日的微博中称,“接龚明照(当年乘坐冀中星摩托车的龚涛)电话,他说,今天给东莞市公安局领导写了信,要求处理2005年6月28日凌晨,他乘坐冀中星摩托车遭到新塘村治安队员殴打之事。龚明照称,冀中星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发生爆炸案后,7月25日东莞警方找到了他,查验他当年伤情并做笔录,说要一并复查处理。”
财新网记者采访了龚明照本人,他证实已于8月24日将该信函寄往东莞市公安局,在长达7页纸的信件中,详述被打经过。
是交通事故还是殴打致残,始终是冀中星、龚明照与警方争议的焦点。后来,冀中星打官司时,龚明照曾到东莞法院出庭作证。后冀中星官司两审皆输,龚明照也跟冀中星失去了联系。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29日以涉嫌爆炸罪对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已正式受理。
讲述
“三四个治安员持钢管暴打”
龚明照在信中说,2005年6月28日凌晨两点左右,他搭乘冀中星的摩托车进入新塘地段时,发现后面有辆警车。冀中星看到后加速行驶,警车紧追。
“冀中星车速很快,转了几个弯后开到了一条断头路。冀中星掉头从右行驶,警车也掉头追了上来。前行几秒钟,一个治安员站在路中间,旁边停放着一辆治安专用的摩托车,该治安员手中不知拿着什么东西向冀中星的车前方砸来,冀中星把车绕了一下,没有砸中。过了一小会儿,前面右手边出现了四五个手持钢管的人。冀中星于是向左前方行驶,不料左边路旁也有三四个手持钢管的人。”
“一名治安员上前抡起钢管朝冀中星的方向打来,也不清楚打到了车还是打到了人,当时车倒人翻。三四个治安员冲上来往我身上乱打,我看见另外三四个去打冀中星。他的头、手、脚都被治安员用钢管暴打,衣服裤子全是血。后来听到一个声音说别打了,他们才停下来。”
事件回顾
2005年6月28日 冀中星摩托车载客时,在东莞厚街新塘村治安队门口受伤。冀中星称其受伤是治安队员殴打所致。
2007年1月31日 冀中星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村委会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38266.99元。
2007年7月26日 东莞市人民法院认为冀中星的举证不足,事实不符,判其败诉。
2009年9月 冀中星进京到中央政法委上访。中央政法委转交东莞市政法委办理。
2010年3月30日 厚街镇公安分局救助冀中星10万元,冀中星签订保证书,保证不再上访。
2013年7月17日 东莞市信访局收到国家信访局转来冀中星在国家信访局网上的投诉信。
2013年7月20日 20日晚6时24分,冀中星出现在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外,自制炸药爆炸。据公开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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