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电 韩国《中央日报》29日发表分析称,在公布救援初期视频画面的问题上,韩国海警立场反复,由开始的拒绝到28日突然公开,而28日正是检方对海警开始查抄的时候。
报道称,4月28日,韩国海警公开“岁月号”沉没当时初期的救援场面。在此态度上反反复复,本来说绝对不能公开含有船长和船员放着乘客不顾先逃出来的画面,现在立场却发生了180度大转变。
当初海警表示“搜查证据资料都不能公开”,拒绝公开录像。因此,有人批判称“海警在包庇要对事故负责的船长”。即使如此,海警还是坚持了十多天。然后在4月28日上午又突然公开了录像。海警表示“这是为消除疑惑”,这是认识到“想要包庇船长”的批判之声。
海警4月28日上午公开录像,正是“岁月号”沉没事故检察与警察联合搜查本部对第一次接收到求援信号的木浦海警控制室进行抄查的时候。与检察厅一起进行搜查的海警是联搜本部的调查对象。4月26日,联搜本部还曾抄查海警珍岛海上交通控制中心(VTS)。但当时是外围组织,与4月28日针对木浦海警中央部不同。
关于公开录像一事,还有人质疑说“海警可能隐藏了部分录像”。理由有二。录像记录了从4月16日上午9点28分58秒开始到11点18分4秒为止大约1个小时49分钟的事情。但中间漏掉很多,录像长度总共加起来也只有9分45秒而已。海警称“乘务员并不是一直在录像,而是偶尔录像”。
另一个理由是,海警4月16日公开的七张录像部分(截屏)照片在4月28日公开的录像中漏掉了。漏掉的部分是身穿黄色外套和救生衣的男性,从“岁月号”移动到海警警备艇的画面和驾驶员拿着对讲机的画面等。
海警说明称“4月16日的照片不是截屏,而是中间用手机拍摄的照片”。但经《中央日报》确认显示,如果说4月16日照片是用手机拍摄的照片,并不具备原本应该有的使用的相机种类和拍摄日期等信息,这就是为什么说它不是照片而是录像截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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