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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善达,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


我不赞成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固定在一个具体的数目上,大家老是讨论个税起征点是8000元、5000元或者4000元,这没有太多意义,因为这种方式就不是很好的征税方式。个税起征点应与CPI挂钩,这样起征点可以随着CPI的变化,动态调整。

个税起征点应随CPI的变化动态调整

问:自去年9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但很多人仍希望个税起征点继续提高。对当前我国个税征收征点,你怎么看?
答:首先,个税起征点提到3500元后,大家肯定是少交税了的。有些人说提高后没觉得降低负担,完全用感觉来判断没有道理。如果连这个都不承认,否认事实是不对的。
其次,我不赞成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固定在一个具体的数目上,大家老是讨论个税起征点是8000元、5000元或者4000元,这没有太多意义,因为这种方式就不是很好的征税方式。我提了一个与CPI挂钩的办法,扣除额提高的比例与CPI的倍数关系可以具体研究。比如,今年政府确定全年的CPI目标是4%,如果到年底就是4%,那么按照CPI涨幅的1.5倍、2倍或3倍,明年个税起征点相应地提高6%、8%或12%。
问:这样有什么好处呢?
答:这样起征点可以随着CPI的变化,动态调整。而且每年一公布CPI后,每个纳税人就知道明年会少交多少税,收入会减少多少,政府也能马上算出来。现在都是不确定的。
问:那你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的标准是CPI涨幅的几倍比较合适?
答:我认为两倍左右比较合适。[详细]

昨日,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表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的标准符合当前实际情况。他称我国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差距较大,个税标准是综合各方面因素后确定的。 [详细]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不适合当前国情

问:另一个问题是关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的,据说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你对这种征税方式怎么看?
答: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一个方向,但是它需要一定的条件,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我认为还不成熟。
问:为什么?
答:个人所得税征收最重要的是掌握多少信息,家庭收入、支出的信息,现在我们整个社会管理不是光是税务局管理,对这些信息掌握的情况应该说是非常差的,因为我们的信息化水平非常低。现在不要说以家庭,就是一个人的收入都很难统计。有很多人在很多地方都有收入,包括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提供的所得来源不同,一个人的情况目前都很难把它整合到一起。
没有管理做基础的话,这个税制建设很难成功。我觉得我们还是要一点一点首先增加对各种性质收入来源的信息搜集和监管,在这个基础上首先实现一个人的收入汇总,以后才能家庭为单位计算,这个确实需要时间。
问:这个过程有明确的时间表吗?
答:这不是短期内能做到的,很难有时间表。相信很多人在研究,但是现在研究的第一步是个人的收入先搞综合税制。没有个人的收入,家庭收入更综合不了。
问:收集这些信息最大的困难在哪?
答:这里面一个最大的问题是税务局有什么权力来掌握其它系统所控制的信息,这是核心。比如银行有存储信息,但是这些信息税务局能不能获得?这里面就有不同的看法,银行说要给储户保密,这是一种做法。但为储户保密和给政府提供信息是两回事,为储户保密是确保这个信息不能透露到市场,政府是有权获得的。当然政府也要保密,政府也不能拿这个数据到市场上去。
像这样的问题我们国家类似很多,工商登记信息、证券市场信息、公安局的信息等等很多。那么这些信息,税务局有没有能力来取得?如果税务局没有能力取得这些信息,你让税务局来监管,它监管不了。[详细]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委员建议政府应当适时转移广大公众对于提高“减除费用”的关注,坚持“普遍纳税、家庭扣除、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方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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