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交由医疗部门作医疗垃圾处置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妇产科主任邓玲红告诉记者,该院对于产妇分娩后留下的胎盘一般都是当作医疗垃圾和医学废物进行处理的。如果产妇要拿回胎盘,医院一般会满足其要求;但要是胎盘存在传染性疾病的话,医院将会在作出解释的情况下,拒绝产妇索要胎盘的要求。 |
|
根据卫生部网站于4月6日发布的批复文件,在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
|
|
|
 |
 |
|
为什么不可以吃? |
大连市妇产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也说出了胎盘的去向:经过严格的检测和生产工艺,胎盘被做成胎盘粉,为病人提供服务。“很少有人要自己的胎盘,包括我们院里的医务人员。因为我们知道这个东西处理不好很麻烦。一些人要去之后只是埋了,造成资源浪费,不如造福更多的人。” |
不管在中医医生眼里,还是在民间百姓眼里,胎盘自古就是一味大补的中药,既然是有这样多的好处,为什么不能吃呢?胎盘只要是经产妇同意出让或出售,又经过医院检验证明无病,餐馆愿意卖吃客愿意吃那是他们自家的事,此事不必大事渲染。因为此事既不违法又不违章,现在的一些评论者生拉活扯的把它往人伦道德上靠,不是无知就是虚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