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活动历时两个多小时,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亲切地称CSW为“姐妹们”
而此前在木兰县举办的“小姐学习班”上,主管此项工作的副县长全程参加了活动,并与“小姐”们合影…[详细][评论]
一个月前重庆就因在该市启动100%安全套使用项目,称呼“小姐”们为“性工作者”引发过一番口水战(重庆市规定所有提供商业性性服务的娱乐场所,必须随时提供安全套,否则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屡次不改者还会停业整顿甚至关闭)…[详细][评论]
市民黄女士:“现在都开始给‘小姐’公开搞培训了,这不是承认色情服务吗?中国法律严格禁止卖淫嫖娼,公安机关整天地‘扫黄’,可是疾控部门的这种做法说白了不就是在保护她们吗?教授她们如何在进行违法活动中,让自己不受伤害,保护她们的身体健康,这是对违法行为的默许!”
市民***认为:既然“小姐”这个群体存在,而且禁而不绝,不如直接面对,采用输导、防治的方式,这样做尽管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一些人思想上的不通,但却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体现政府对待社会敏感问题的实事求是态度,也是人性化的举措…[详细][评论]
一名“小姐”表示,以前从没想过艾滋病离自己那么近,更不用说什么“自我保护”了,她很感谢有关部门组织这样的讲座。“冒风险”带领“小姐”来参加这次活动的某娱乐场所经营者表示,如果搞这样的宣教活动与“扫黄”无关,他愿意再参加…[详细][评论]
观点一 严峻的现实已经说明了,要有效防控艾滋病性病,必须做好卖淫、吸毒和同性恋等高危人群的防控工作,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承认他们的客观存在,吸引他们向健康生活方式回归,有效地将其纳入到正常的社会救助和治疗体系中来…[详细]
观点二 无论“防艾”的意义何等重大,但政府在实施“防艾”举措时,也必须以确保国家法律尊严为底线。换言之,预防艾滋病的“政府行为”,也不能漠视和规避国家法律。道理很简单:既然现行的国家法律不容卖淫嫖娼行为存在,则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就属首当其冲的要务…[详细]
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是否该讨论性交易的合法化了,以便纳入秩序管理。我个人认为,性交易非法化,会使得性交易管理失控,从理论上,还需要更深入的讨论这个问题…[详细][评论]
“小姐”即性工作者在我国虽是讳莫如深的话题,但却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客观存在。
有专家认为,我国有性工作者约400万人。这些人集中于发廊、酒店、洗浴中心、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这部分游动于社会边缘的特殊群体能在历次“扫黄”运动中生存下来,任何的否认和漠视都是自欺欺人。
更为严重的是,这部分人群的地下运作,也使得性病泛滥,自然也是诱发艾滋病恣肆蔓延的主因。
据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的统计,自1985年中国发现第一例艾滋病病例以来,到去年年底中国估计已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4万,艾滋病病人8万。艾滋病蔓延呈上升趋势…[详细]
数字:5年…13万人…150万人
目前我国感染13万人 政府承诺今后5年控制在150万内 生部组织制定《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2006-2010年)》。明确今后五年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总目标:到2010年全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控制在150万人以内。
艾滋病向一般人群扩散 速度:每年增30% 中国自1985年报告首例艾滋病病例以来,疫情逐渐扩散蔓延,已经呈现出3大特点:递增速度达每年30%;发病死亡高峰已经出现;高危行为的人数增加。
残酷的事实 自1988年12月1日世卫确立第一个世界艾滋病日以来,17年的斗争,全球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依然在成为习俗、教条、无知、自私和贪婪的牺牲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