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一个让家长痛恨而又倍感无奈的字眼,十多年来一直按照自己的规则顽强运行,几已修成“百毒不侵”之身。
世界教育史上绝无仅有的怪现象,因何在学校这块塑造灵魂的“净土”风生水起,在市场经济中左右逢源,到今天尾大不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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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全文]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各类学校。 |
中小学教育:不道德的高利润率
关键词:择校费、义务教育全免费
据一些教育专家保守测算,10年的教育乱收费从中小学生的口袋里搜走了2000多亿元。
中小学教育的暴利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中小学教育本应属于公益事业。在我国,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既然是公益性机构,就不应以赢利为目的。然而,中小学教育不仅赢利,而且还成为暴利行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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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担心加征“择校税”,是否会成为学校乱收费的“法律依据”,从而导致学校乱收费合法化,让“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变得名正言顺?[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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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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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全文][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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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征“择校税”,是否会成为学校乱收费的“法律依据”? |
从而导致学校乱收费合法化,让“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变得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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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校采取其它措施来弥补因为征税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加大“收费力度”,提高收费标准,以弥补择校税带来的“亏空”;或采取其它更隐蔽的方式向学生伸手,以达到偷逃漏税之目的,会不会不仅没有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反而让家长背上更大的包袱呢?[全文][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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