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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澜不兴中的沧桑变迁 |
2004年3月14日,一个并不特别的日子。2903名全国人大代表,以2863人赞成,10人反对,17人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保护私有财产权”写入宪法中。美联社在会议尚未启幕的3月2日就电传世界,“这是自1949年解放以来,中国第一次采取这样的行动”惟有亲历过历史的人才深知,这背后,积累了十多亿中国人的渴望,三代人的努力,和整整26年的沧桑变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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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前后七次审议 出台物权法时机已成熟 |
中国法学会于2007年1月16日在北京主办“物权法与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论研讨会”,来自宪法、民法、商法等领域的法学专家表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急需一部保护民事主体财产权益的物权法,目前颁布这样一部重要民事基本法律的时机已经成熟…[详细][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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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吴邦国曾经说过,物权法要坚持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突出保护国有资产……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经过几次审议,委员们都认为物权法草案符合宪法规定…[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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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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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著名民法学家王家福:物权是保障人的基本的生存和发展的人权,没有物权就没有人的最基本的体面的生活,就没有人权。物权法是为国计民生构建法制基础的最根本法律,没有这个法律,我们的国计民生是得不到保障的。
政协委员李连宁:“第七审有一个标志性的意义,一方面体现了常委会对物权法制定的高度重视,也充分地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
人民网:作为一部调整公私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物权法草案提请审议伊始就备受社会广泛关注。该法一旦通过,将成为理清我国社会财产权归属的一个里程碑。一部物权法涉及13亿人,涉及极其庞大的公私财产,正因如此,立法过程必须尽可能听取各方意见、兼顾和协调各方利益。漫长的审议过程,恰恰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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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财产法。其不仅直面时下中国经济社会中的诸多焦点问题,如国企改革、土地管理、房屋拆迁、物业纠纷等,无不涉及产权关系的明确、权利人财产权益的保护。同时,也要对公私财产保护侧重点这个核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详细] |
·物权
生活解释:一头牛属于你,你可以用它来耕田、拉车,可以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杀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就是物权,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
理论解释:物权就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
生活解释:拥有一栋房屋,你可以自己使用;可以出租,收取房租;也可以转手卖给他人。这就是你对这栋房屋的所有权。
理论解释: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
生活解释:麦当劳租房进行经营,它依法享有对租用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是它没有处分房屋的权利。也就是说麦当劳拥有的是房屋的用益物权。
理论解释:用益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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