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当这段话一夜间成为2008年度最热的流行话语时,人肉搜索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和争议的互联网现象。
它既是天使也是魔鬼;它一面让人们看到网络监督的实效,一面也让人为网络可能产生的暴力而惊悸;在这样的双重语境下,我们要做的或许不应只是简单的立法扼杀,而应寻求更有效地引导、规制与约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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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技术手段,本身中立的人肉搜一方面能够培养人的自主的、参与的意识,弥补一些制度上的缺陷;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它实际上也完成了对一个人的人格尊严的侵犯。[详细]
网络是个自由的环境,然而公民的个人隐私不容侵犯。但是在缺乏约束管理的情况下,信息和言论的自由流动会演变成一种冲动、暴力的行为。[详细]
信息面前人人平等,正在实现。这包括谁都有可能突然变成大众搜索的对象。我们正在体验网络时代的狂欢,还没有意识到网络生存的危机。[详细]
“人肉搜索”并无原罪,也许它有其魔鬼的一面,可“侵权可能的存在”并不能成为禁止它的理由。既然法律能保障正当的隐私权诉求,能规范和约束它的暴力一面,为何要行一刀切地禁止呢。[详细]
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完全是一个伪命题。我们应站在更全面的角度去理解信息社会,理解信息社会中的权利冲突与制衡,理解信息社会法制化的进程。[详细]
有专家表示,“人肉搜索”能够让丑恶行径原形毕露。在周正龙、周久耕等一系列事件中,“人肉搜索”起到了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作用。[详细]
如果对“人肉搜索”加以有效引导和法律约束,会发展成为一种高效有益的网络互助模式,同时成为舆论监督武器;但如果过度放任,甚至纵容针对个体的暴力行为,必然会恶化网络环境。[详细]
我们不难发现,当人肉搜索被用于公共事务而非指向个人隐私时,它便展示出天使一般的面孔。 如果民主是个好东西,那么人肉搜索将不再是坏东西。[详细]
近日,有网友自发组织制订了“人肉搜索公约”,称将规范网络道德意识,加深大众对人肉搜索正确定义的理解,并向正确的方向发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