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世界各国如何破解水问题目前方案政改方案 |
开源 |
新加坡: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研究废水再利用可能性。目前,新加坡100%的废水都排入废水管网,然后被输送到供水回收厂处理。废水经过微过滤、反向渗透法和紫外线辐射消毒等3个再循环步骤,重新成为被新加坡人称为“新生水”的可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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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东京从1984年开始在西新宿区域供应再生水,目前拥有20多个专门的再生水处理中心。据统计,2007年,东京都再生水的日使用量约为50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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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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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各级机构十分注重流域规划和水的供排问题,对所有污染源制定高标准并实行严格管理。加拿大在水资源利用上实行许可证制度,要求废水循环利用或遵循更高的排放标准,用户提出用水申请时必须保证不污染环境及不影响水生生物。 |
英国:防止水污染的措施非常讲求效率。该国污水处理分成3个级别,根据需求不同决定污水处理级别。比如,对水质要求不高领域的用水,只需用各种物理或化学手段对污水进行第一级处理后即可再利用,而如果是鱼类养殖等用水则需要经过第三级处理。 |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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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1980年成立了保护日内瓦湖协会和保护莱蒙湖协会,通过反思、行动和教育,协调公众在治理行动中的作用。1990年又发起“清洁河流行动”,动员民众监测污染、举报违法排污等,这一行动一直持续到2004年。 |
日本:许多地方开设了水循环中心供市民参观学习。以位于新宿国际大厦内的水循环中心为例,该设施建于1986年,通过短片和模型向市民展示下水道处理设施的组成部分和处理过程,以直观的认识和体验,增进普通民众对再生水的了解。 |
合作 |
瑞士和法国:早在1962年就签署了保护日内瓦湖国际委员会跨境协议, 合作出台相关法律,限制有毒物质使用等。此外, 合作研究也围绕诸如防洪、清洁程序、资源管理和生态恢复办法等课题展开。此外,瑞士还与奥地利、列支敦士登、法国、德国和荷兰一同建立水资源保护的国际机构。 |
北美:加拿大与美国于1909年签署的《加美边界水域条约》规定两国有义务共同保护五大湖。1972年,两国签署了《大湖水质协议》,就保护该地区水质不受破坏和污染制定了具体标准和行动计划。两国正准备修订《大湖水质协议》,以应对新形势下的各种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