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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网络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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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四部门整治非法网络公关 各界积极支持

  按照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积极行动,立即部署,全面清理网上非法网络公关信息,此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和支持。[详细][滚动][图集]

外宣办公布整治非法网络公关举报电话网站

  举报电话和网址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net.china.com.cn;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12321,www.12321.cn;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www.cyberpolice.cn。[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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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种自称“网络公关”“危机公关”或“网络打手”的行业逐渐在网上盛行。其业务范围从地方贴吧到大型门户网站,服务项目从删除诽谤帖到新闻撤稿、软文发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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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网络公关’有两种方式,一是发没有依据的失实帖诽谤污蔑竞争对手;二是删除和自己相关的负面新闻,导致事实真相无法被公众知晓。无论哪种行为都属于超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除了追究企业和网络公关公司的责任外,涉及的网站和媒体也应一并被追究责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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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观点

利润丰厚网络水军泛滥

网络水军背后的灰色利益是其近几年迅速膨胀、形成庞大产业链的最直接原因。网络公关公司、论坛版主、无数最低层的发帖者构成了网络水军的产业链。在北京业内颇有知名度的一位网络营销顾问透露“做一次大规模的网络攻击,大公司要价一般在30万-50万。在支付‘网络打手’工资后,利润可达40%到50%。”[详细]

缺监管公关公司变身打手

网络灌水曾经是网友们热衷的表达民意、休闲娱乐的方式,如今正逐渐演变成一种有组织、有目的、有商业利益的网络营销行为。“灌水”渐渐变了味儿,缺乏监管、肆意而为的网络公关公司雇佣成千上万的“水军”,通过诽谤谩骂、恶意诋毁一方,成为足以左右社会舆论、对企业间恶性竞争推波助澜的网络打手。[详细]

抹黑的何止是竞争对手

网络公关公司为了商业利益,开始不惜抹黑诽谤雇主竞争对手的产品、品牌和领军人物。所谓众口铄金,墙倒众人推,这不仅会损害其他企业的商业信誉,给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更会产生“蒙牛黑公关事件”那样的连锁反应,造成公众对整个行业的不信任。长此以往,甚至会污染商业道德和竞争环境。[详细]

建规立制是当务之急

草根力量的崛起让人们看到整个社会的进步,网络舆论随之成为各种利益集团争夺的焦点,网络营销应运而生。但在监管相对滞后的现状下,草根的声音更容易被歪曲或利用,因此,“挟持”民意的网络黑公关已经到了必须规范的境地。但目前,对于恶意的网络攻击或者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并无专门的立法…[详细]

网络打手十宗罪

   第一罪:无中生有欺骗媒体 一般受众好骗,记者编辑不好骗。但若骗过了记者编辑,则更能借助媒体扩大影响。几年前,北京某酒楼演绎所谓海豹吞打火机事件,然后向北京各大媒体的热线爆料,甚至给到场记者发布了新闻稿。最终此事被一名了解公关路径的记者当场揭穿。[详细]

   第二罪:软文充新闻误导读者 用广告费当炮弹,将广告制作得看起来像严谨的新闻报道诱惑媒体发布。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区分软文和新闻的分辨力,只要有人觉得是严肃新闻,借助口碑传播的力量,大量受众就会被误导。所谓深海鱼油质量参差不齐的文稿,都没有记者署名,其实就是软文。[详细]

   第三罪:收买写手海量发帖 想办事,钱当道。雇佣大量写手发帖,集中进行信息轰炸。所谓三人成虎,说一次不行说两次,说两次不行说三次,说三次不行说n次。信息轰炸总有效:说得多了,假话也就成了真话。警方披露的案情细节显示,攻击伊利的策划书中甚至细化到了发帖数量。[详细]

   第四罪:危言耸听吓字当头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是信息传播的一个基本原则。把普通人不了解的事说得危言耸听,可以让你不信,但不能让你不怕。人都喜欢远身避祸,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只要你避开,目的就达成。都不知道鱼油好不好,我就说鱼油不好,你自然害怕。[详细]

   第五罪:伪造身份换取信任 我说我是篮球明星,你不会信。我说我是有一名半岁儿子的父亲,你或许会信。一群人说我是一名半岁儿子的父亲,你肯定会信?ok,然后我说我儿子的婴儿车有问题,尿不湿有问题,喝的奶粉有问题。内蒙警方披露,事件策划者将用保姆母亲等身份发帖写进了策划方案。[详细]

   第六罪:漠视监管打擦边球 隐藏身份,在网络相关监管不完善的时候游弋在法治边缘。被人查获了,自认倒霉,没被人查获,则成为业绩。借助发帖和删帖,以阴私要挟对方,大发横财。据中国青年报今年5月报道,受人指使,打手称秦皇岛康姿百德公司产品不合格,该公司销售一落千丈。[详细]

   第七罪:不择手段只认效果 按照血酬定律的说法,选择何种方式行事决定于这些方式的成本。良性竞争的成本相对较大,而暗中攻击对手的成本实在太小。要挟、诽谤、欺骗、敲诈,那些从来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手段,成了打手们的杀手锏,且招招见血。那些所谓的网络公关公司,这是他们最谙熟的手段。[详细]

  第八罪:钱胜爹娘枉顾法律 一般人撒了一个弥天大谎,道德约束会让他很害怕告诉别人。网络推手不是,只要不担心遭到报复,网络推手会以成功欺骗了多少人作为战绩,作为继续挣钱的资本。打手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脱胎来的,天天骗人的人,总有一天会害人。比如,小月月事件推手就跳出来说是自己策划的。[详细]

  第九罪:导向评论煽动情绪 舆论,只有舆论是网络上最强大的力量,谁掌握了舆论,谁就掌握了话语权,这就是推手和打手们所说的口碑传播。先假造事实,再发表一边倒的评论,将不明就里的网友引进圈套,打手们借此控制舆论走向,为所欲为。内蒙警方公布的案件策划书里,就有发表导向评论的计划。[详细]

   第十罪:以丑出位吸引眼球 出柜、劈腿、露点,离婚、骂人、打架,怎么能引起读者兴趣怎么来。没有最丑,只有更丑。前有芙蓉,中有凤姐,后出小月月,不论真假,只图掀起网友关注热潮。捧人用此招,损人仍用此招,娱乐圈中演艺明星个人形象一毁,钱途必然玩完。有关组专门团队整明星的传言,并不是空穴来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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