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蕉农的无奈 |
在靠近肇庆大桥的河堤内,有一片占地300多亩的蕉林。蕉林正好处在黄岗镇白石村和宾日村的交界处,香蕉是两个村的村民种植的。 两个村称河滩地是集体用地,于是出租河滩地,收取租金。附近的一位杨姓村民介绍,她家在滩地上也有几亩蕉林,每年要向村里交上千元租金,“不交钱村里就会把地收回去”。 白石村两位负责人称堤内的蕉林很早就是“村里的垦荒地”,一般只承包给本村村民,目前村里已经“开垦”了100多亩,大部分租给村民种植香蕉,租金每年每亩300到500元不等。 白石村村长梁某说,村民在这块滩地上已经种菜、种蕉几十年了,“一直都没有人说不准种”。但县里面的领导说:“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性质。要回收!”无奈之下,村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租金,可土地始终不是自己的,说回收就得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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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葛源林权改革带来的麻烦 |
国家推行“林权改革”,所谓“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意思是说把“林权”界定给农民,放权于民则人心稳定,农民会对山林倍加爱惜。这样讲,理论上不应该错,天下哪有人不爱护自己的私产呢?然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横峰县葛源镇有个现象令人费解——三年前葛源镇实行“林改”,随后集体林场解散。原本以为,农民拿到“林权”后会爱惜山林,可想不到,有些农户却将自己山上的用材林一砍而光。而面对大面积砍伐,政府只能干着急,管不了。因为林权归了农户,农民享有处置权,砍伐自由,何时砍、砍多少都是农民的事,政府想管却师出无名。在葛源镇政府办公室,镇党委书记苏卫东同志回答此事说农民讲实惠、急功近利。说农民讲实惠我同意;但说农民“急功近利”却未必。农民所以看重眼前利益,多半是长远利益靠不住,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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